关于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我县督察期间转办信访件及督察通报问题整改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各方责任,保障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整体推进。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吴永彬 县委书记
倪 涛 县委副书记 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陶振银 县政协主席
沈明举 县委副书记(常务副组长)
李 捷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陈克俭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
王 志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 平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高正薇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郭曹之 县政府副县长
张 浩 县政府副县长
刘 览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明确人员、任务和职责。
(一)综合组
组 长:沈明举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戴传捷 县发展改革委党委书记
成 员:王 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沙 林 连城镇人大主席提名人选
张永军 县委办公室调研室主任
杨 光 县委办公室一级科员
俞 敏 县经济开发区综合部负责人
张 芬 县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工作人员
刘 勇 县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工作人员
职责任务: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收集、审核、报送相关档案资料,起草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相关会议的讲话和汇报材料,整理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召开的相关会议记录,协调其他工作组有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整改组
组 长:沈明举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 志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 浩 县政府副县长
刘 览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张公民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方永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祥呆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董 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倪晓彬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 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敬志 县水利局局长
张朝鲁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杨 跃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整改组下设4个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1.推动绿色发展专班
班 长:沈明举 县委副书记
副班长:王 志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戴传捷 县发展改革委党委书记
成 员:张公民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蔡腊梅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祥呆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敬志 县水利局局长
张朝鲁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职责任务:①对经济开发区环境承载力进行科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规划发展方向。(责任人:戴传捷、张公民)
②强化“两高”项目审批管理,严把项目入口关。(责任人:戴传捷)
③严禁“未批先建”,未取得环评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责任人:张朝鲁)
④对经济开发区地下水资源利用进行系统全面排查,严禁地下水非法开采。(责任人:李敬志)
2.污水处理能力提升专班
班 长:王 志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班长:严 虔
成 员:张公民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朝鲁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长跃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职责任务:①加快推进经济开发区周边水系整治项目,建立水环境生态净化系统和第三方专业化运维机制。(责任人:严虔、张公民)
②加快推进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和三期、中水厂调试运营,高标准启动四、五期和中水厂二期建设。(责任人:严虔、张公民)
③持续抓好经济开发区雨污混流排查工作,对渗漏点进行整改。(责任人:严虔、李长跃)
④加快推进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暗改明”工程。(责任人:严虔、张公民)
⑤加快推进金山湖尾水生态净化湿地项目建设。(责任人:严虔、张公民)
⑥尽快查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量差距较大问题原因,推动问题整改。(责任人:张朝鲁、严虔、李长跃)
⑦强化经济开发区环境治理能力,公开招聘环保专业人才,提升科技装备和信息化监管水平。(责任人:张公民、李亚鹏)
3.企业环境违法处置专班
班 长:张 浩 县政府副县长
副班长: 张朝鲁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崔卫星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张公民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祥呆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董 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敬志 县水利局局长
杨 跃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职责任务:①对全县范围内涉嫌环境违法企业进行排查处理。(责任人:张朝鲁)
②对丰原有机肥项目涉嫌非法排放高浓度废液进行立案查处。(责任人:张朝鲁)
③督促丰原集团对固体废物露天堆放进行处置。(责任人:刘祥呆)
④对丰原第一模块、热电联产三期等“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责任人:戴传捷、张公民 )
⑤对丰原泰格实业危废焚烧项目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落实环评批复要求。(责任人:张朝鲁)
⑥对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排查发现涉嫌环境违法线索进行核查,涉嫌违法的依法查处。(责任人:张朝鲁、张公民)
⑦对经济开发区企业出现扬尘污染严重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责任人:张公民、杨跃)
4.信访件办理专班
班 长:张 浩 县政府副县长
副班长:张 平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张方永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张义收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张 苛 县政府政研室负责人
赵 伟 县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各信访件牵头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责任务: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件进行交办、调查、处理、回复。(责任人:张方永、张朝鲁)
(三)信息组
组 长:李 捷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张方永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杨雪辰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 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戴传捷 县发展改革委党委书记
张朝鲁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公民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 冰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周振华 县融媒体中心新媒体部主任
左怀顺 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
职责任务: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对接,起草新闻稿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舆情引导和应急处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责任人:杨雪辰、张方永、刘冰)
(四)督查执纪组
组 长:张 平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孙 菊 县纪委常委
成 员:张少良 县委办公室督查室主任
张 峰 县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
任振军 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
王 朋 县纪委监委党风室工作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全过程跟踪督办,对相关单位失职失责行为进行调查问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责任人:孙菊、张少良)
(五)统筹保障组
组 长:陶振银 县政协主席
副组长:陈克俭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
高正薇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成 员:李 凯 县政协秘书长
杨 雯 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崔卫星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郑 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亚鹏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天鹏 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职责任务:落实全县面上环保问题的举一反三和自查自纠,推进全县11个乡镇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清单制。5个工作组和4个工作专班,要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工作标准,所有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动态更新、逐一销号。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压实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人人肩上都有责、人人手上都有活,以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作为唯一标准。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切实扛起问题整改政治责任,以铁的纪律压实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落实不力、效率低下、敷衍了事的,严肃问责。
(四)落实日调度日推进制度。严格执行组长负责制,各工作组要坚持每日一调度、每日一推进,分析研判并快速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