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2021年城乡居保优待计生家庭政策与标准
(一)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独生子女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双女父母已落实绝育措施的)以及城镇独生子女16周岁之前领取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县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60元的缴费补贴;
(二)对城乡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县级财政按照最低缴费1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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