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解读】县生态环境分局总工程师宋超解读《固镇县地表水生态补偿办法》

发布时间:2021-06-30 10:55 来源: 固镇县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固镇县地表水生态补偿办法(2021年版)》实施后,县生态环境分局总工程师宋超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问:为什么要出台《固镇县地表水生态补偿办法(2021年版)》

答:随着经济发展,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矛盾十分突出,上游水体污染对下游水质也产生很大的影响。为了保持流域的生态安全、保证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多数流域上游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 财力。因此,建立了流域生态补偿和污染赔偿机制,我县出台了《固镇县地表水生态补偿办法(2021年版)》,该文件最重要的是明确了污染赔付与生态补偿责任:一是可以落实各乡镇政府及县经开区管委会、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对管理区域内的水环境管理职责;二是可以调动各乡镇政府及县经开区管委会、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性。

问:污染赔付与生态补偿责任是如何明确的?

答: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地表水断面所在乡镇政府及县经开区管委会、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为污染赔付或生态补偿的责任主体。

二是明确水质目标。所有水体水质统一确定为类。

三是明确赔付标准。断面污染赔付因子共4项,分别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污染赔付金为4项因子指标污染赔付金之和;污染赔付标准暂定为:断面水质某个污染赔付因子监测数值超过标准限值0.5倍以内(含0.5倍),相关责任单位赔付2万元,超标倍数每递增0.5倍以内(含0.5倍),污染赔付金额增加2万元,单因子指标污染赔付金每月最高为10万元。

四是明确补偿标准。月度断面水质优于目标1个类别的,相关单位每次获得20万元生态补偿金。优于目标2个类别以上的,相关单位每次获得40万元生态补偿金。 

五是明确上下游超标情况处理方式。核算污染赔付金额时,上游入境断面及下游出境断面水质指标均超过目标值时,按上游跨界断面指标影响系数计算下游断面的指标浓度值。计算公式如下:

Ci下游断面=C下游断面/1+k

k=C上游断面-Cio上游断面)/Cio上游断面

公式中:Ci下游断面——下游出境断面某项指标扣除上游入境断面影响后的核算浓度值。

C下游断面——下游出境断面某项指标实测浓度值。

k——上游入境断面某项指标影响系数。

C上游断面——上游入境断面某项指标实测浓度值。

Cio上游断面——上游入境断面某项指标目标值。

   六是明确跨界情况处理方式。考核水体上下游、左右岸涉及跨乡镇及县经济开发区、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区的,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根据流域相关情况,合理确定生态补偿系数,并按其分摊赔付或补偿资金。

七是明确资金使用。污染赔付金应专项用于水污染综合整治、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分配资金时,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应充分考虑到各乡镇政府及县经开区管委会、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水环境治理的可行性、任务量、影响度等进行统筹安排;生态补偿金应专项用于水污染综合整治、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八是明确不发放补偿金情形。年度水质类别均值为劣类或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的断面,当年不予发放生态补偿金,污染赔付金正常收缴。

九是明确其他考核方式。未达到年度水质目标的乡镇政府或县经开区管委会或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将被纳入到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相关考核当中。

问:如何落实《固镇县地表水生态补偿办法(2021年)

答:由县水污染防治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由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县财政局负责解释;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按月向各乡镇政府及县经开区管委会、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通报生态补偿情况;县财政局参照财政结算方式,对污染赔付金和生态补偿金进行清算。


解读科室:生态和土壤环境管理科:宋超      联系电话:0552--607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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