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09 15:38 来源: 固镇县审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今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态度积极,行动迅速,审计部门紧盯不放,督促有力,整改效果明显。截至目前审计发现的3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7个,盘活资金9373.63万元,盘活房产2423.42平方米,处置核销车辆22辆,追回社保基金51.17万元,上缴财政116.44万元,退还个人120.67万元 ,调整账目7887.01万元,促进建章立制3项,审计发现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个别问题因时间较长及历史原因需要在今后持续整改。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财政预算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刚性约束不强,追加预算金额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2020年追加预算资金已履行预算调整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县财政局表示,今后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确需追加的按规定报县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应列未列预算支出14348万元问题的整改。

部分整改。财政部门已调账列支7848万元,对于借出的6500万元资金,已向县开发区下达催款通知书,争取资金尽早回收到位,必要时与县开发区结算时扣回。

(三)财政专户资金应收账款3735.46万元长期未收回问题的整改。

正在整改。因资金涉及的均为2010年左右的项目,回收难度较大,财政局已向城投公司下达催款通知书。

(四)部分大额预算指标使用绩效较低问题的整改。

基本整改。主要是项目进度缓慢、财政资金紧张、指标下达迟等原因导致。财政局已通过盘活收回、不予结转、加快支付等方式整改,少部分尚未支付完毕的已督促单位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办理支付。

(五)预算单位大量公务用车核销处置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部分整改。目前已完成21辆闲置车辆处置核销,其余车辆责成相关预算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处置。

(六)财政“一卡通”审计发现的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一是已死亡37个低保户“一卡通”户主信息已变更;二是村委会收回了34名已死亡五保户土地,已死亡五保户信息已变更。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县卫健委和县住建局

1.预算执行不规范,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混淆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县卫健委和县住建局已将2021年项目经费列入“项目支出”科目,会计报表作为“项目支出”列报。

2.往来款项没有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

部分整改。县卫健委已将应付单位款项拨付给相关单位;对于个人欠款已要求欠款人及时还款,正在清理中。

3.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10.44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县住建局20216月起已严格按照规定每周报账一次,非税收入及时汇缴,杜绝了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二)县税务局

1.差旅费超预算支出68.51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县税务局在2021年预算执行中已严格执行差旅费预算管理,没再发生差旅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

2.大量房产闲置问题的整改。

基本整改。位于县城内的房产自用,位于乡镇(除城关镇外)的闲置房产2423.42平方米,全部单项调剂给地方政府。

3.公务用车闲置问题的整改。

基本整改。县税务局2021年已处置了一辆闲置公务用车,计划2022年再处置一辆。

三、乡镇财政决算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国库6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新马桥镇已于20211018日上缴县非税局。

2.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的整改。

正在整改。新马桥镇已抽调专人对2005年以来的往来款项查找原始凭证,目前正在清理中。

3.漏记固定资产3.98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新马桥镇已于202110月补记固定资产

4.工会经费支出不规范1.10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新马桥镇已完善了相关手续,表示今后在工会活动中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经费支出

四、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1. 我县没有制定具体的资金使用办法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县卫健委已于20218月与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固镇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固卫健202186号)。

2.扩大开支范围用于基本建设支出39.01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涉及到的城关镇卫生院、新马桥镇卫生院和仲兴乡卫生院支付村卫生室工程款共39.01万元均已调整了会计账目,追回了补助资金。

3.乡镇卫生院资金结余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截至202110月底所涉及的乡镇卫生院结余资金已基本支出完毕。

(二)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资金

1. 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结余的整治改造资金3944.5万元财政已收回2498.84万元,县住建局继续支付729.35万元,其余资金将用于到期退还质保金。

2.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县住建局已于20218月支付了2019年工程项目进度款。

(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多减免2家企业社会养老保险费34.99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审计期间县人社局已追回2家企业多减免的社会保险费34.99万元。

2.未及时停止发放已死亡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多发养老金4.77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县人社局已追回死亡人员冒领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遗属抚恤金待遇4.77万元。

3. 4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0.87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县人社局已追回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0.87万元。

4. 养老保险基金存放未执行银行存款优惠利率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县人社局已追回少计付利息8.16万元,并对各类保险存款执行优惠利率情况进行排查,签订协议,确保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社保基金优惠利率。

5. 未及时清退个人账户沉淀资金120.67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县人社局已清退个人账户沉淀资金120.67万元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 定点医疗机构违规用药0.77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县医保局已将定点医疗机构违规用药0.77万元收回到县医疗保险基金账户。

2. 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1.61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县医保局已将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1.61万元收回到县医疗保险基金账户。

(五)财政直达资金

1. 将直达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县财政局已将直达资金拨付县消防救援大队账户300万元收回国库,并于20213月用于南城区县消防救援大队建设相关支出。

2. 抗疫特别国债用于以前年度完成项目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毕。审计期间县住建局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调整用于固镇县城镇老旧小区屋面防水工程项目。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竣工结算高估冒算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县重点中心、县城投公司、住建局等项目所涉及的建设单位已明确在今后的项目中将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对工程管理的主体责任,并会同监理人员加大对施工单位报审结算审核力度,最大限度的防止施工单位的高估冒算。

(二)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重建设、轻决算问题的整改。

项目涉及单位表示今后将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已竣工工程及时、完整地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审计整改是保证审计目标实现的有效手段,今后县政府将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紧围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健全审计整改问责机制,筑牢审计整改底线;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多层面督促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加强审计成果宣传,推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扩大审计影响,进一步发挥审计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的监督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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