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介

发布时间:2024-03-19 16:50 来源: 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第一条  根据《中共蚌埠市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蚌办〔2019〕7号)和《中共固镇县委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固发〔2019〕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固办【2019】81号),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发展改革委)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加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第三条  县发展改革委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能源和粮食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能源和粮食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全县发展规划统筹衔接研究提出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全县经济运行发展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衔接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方针政策和省市相关规定;研究提出国际经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指导、协调项目实施;研究分析外资利用动态,协调推进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项目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我县外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有关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编制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有关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研究提出投资领域重大政策建议;拟订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议;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

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促进中部崛起、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国家战略落实的政策建议;编制区域中心城市经济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和实施贫困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落实新型城镇化规划;指导县域经济发展;研究提出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库区移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发展有关工作。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全县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建议。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

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研究提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及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制定全县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建议并协调实施;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建议,负责电力工业管理、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有关工作;依法主管全县电力设施、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提出石油、天然气重要储备、收储、动用的规划建议;综合协调能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能源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承担公共节能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一)执行国家有关铁路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决定,负责县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谋划地区铁路建设项目,负责项目立项争取工作;负责本地区铁路建设规划的研究、编制和报批等工作;负责与铁路部门沟通对接,推进地方涉铁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增加铁路运能、运力投放;承担铁路项目布局节点衔接及相关重大问题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县级政府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调控指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拟订全市价格调控目标、规划,提出价格调控措施建议;落实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制度。负责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负责价格认定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质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全县粮棉糖油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粮食、棉花、食糖和油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油行政管理;监测全县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总量平衡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应。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储备物资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检查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管理。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

十五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行监督管理;受理公共资源交易的投诉;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各方交易主体的交易行为。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产业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创新完善宏观调控,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部署,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4.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5.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完善县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市级储备与县级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6.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动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7.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全县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推动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我县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方案,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第四条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文电文档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财务、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电子政务、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机构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董莹莹

联系电话:0552-6010158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二)综合计划室(综合法规室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开展全县经济宏观经济形势分析预测、预警,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研究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承担统一产业规划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结合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完善相关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调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法制监督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机关法律事务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项目资金申报和实施监管;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研究提出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库区移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行蓄洪区居民迁建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县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承担上级安排的扶贫工作。

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全县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皖北振兴等区域经济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编制实施区域中心城市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实施跨区域城市群和都市圈规划;参与拟订土地政策。

负责人:李晶晶

联系电话:0552-6075706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三)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股)。编制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衔接省市重点项目计划工作,指导督促和考核评价计划实施;分析监测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全县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承担县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交通规划等领域政策和重大项目建议,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进行衔接平衡;组织城市基础设施、交通等中央补助项目资金申报和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统筹编制县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指导计划实施;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组织编制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有关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组织编制并推动落实新型城镇化规划。

负责人:王波

联系电话:0552-602060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社会发展和贸易服务股。组织拟订全社会发展战略,汇总编制全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指导性计划;分析人口发展动态,研究提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监督规划和政策实施;组织拟订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重大问题

研究提出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统筹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及重大载体建设。研究提出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建议;协调和监督农产品进进口关税配额计划执行

研究财政金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财政金融政策建议,组织政府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申报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申报和年检管理,参与创业投资制度建设;参与政策性银行合作;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信用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人:娄雨

联系电话:0552-6075991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业和高技术产业股)。统筹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工业发展方向、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负责工业发展重点项目的资金申报和项目管理。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县重点产业发展、技术进步、创新能力建设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链建设;研究提出引导科技投入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全县与中央企业合作。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指导协调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全县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指导协调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全县节能减排及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有关具体工作。

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综合协调推进能源综合利用;负责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提出石油、天然气、煤炭重要储备收储、动用的规划建议;参与能源区域合作,推进能源开发利用。负责电力工业管理和运行监测工作,协调电力生产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资源配置,监测调控电力生产运行,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推进电力需求管理。

承担公共机构能源节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县直机关能源节约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电力设施、油气管道保护监督工作,对违反《电力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祥

联系电话:0552-6075707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六)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价格管理股)负责相关价格管理政策的贯彻执行,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相关价格改革方案和提出价格政策建议;负责审批县级管理权限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听证目录范围内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负责涉农价格和收费目录编制和发布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和重要的经营性收费标准的管理;协调指导有关价格工作。

负责价格动态监测、分析、预警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等价格宏观调控工作,对本县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提出应对措施建议;负责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联动工作;承担价格调节基金在稳定市场价格和惠及民生方面工作。

负责委授权窗口办理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受理、送达;负责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备案;负责价格听证目录范围外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负责权限内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标准审批;负责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受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工作;承担委内营商环境建设相关职责,承办服务价格登记证、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

负责工农产品、公用事业、重要商品价格成本调查及国家和省市下达的专项成本调查任务;负责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负责价格认定和价格认定复核裁定工作。

负责人:刘文正

联系电话:0552-6028272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七)公共资源交易股贯彻执行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行监督管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和管理规定;建立开评标活动全程监控、联动执法等工作制度;受理公共资源交易的投诉,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违法行为;建立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管理和披露制度;依法监督管理中介代理机构招标采购代理行为;对交易合同的订立及变更进行备案;协助管理全县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和监督监察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对重大项目交易结果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协调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转包、违法分包、擅自变更工程量和工程价款行为进行调查和联动执法。

负责人:刘晓成

联系电话:0552-6026036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八)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购销政策、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等工作;负责粮油信息管理和粮食产销协作工作;归口管理粮食行业统计工作。

承担所属粮食储备单位安全存储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定粮食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储备粮的库存管理、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存储资格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加工和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储备县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全县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办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指导粮食流通和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拟订全县粮食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相关资金;监督检查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对县级储备粮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粮食违法案件的查处和督察督办,组织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粮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县属国有粮食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统一对相关国有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和监督管理;承担县本级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管理及消化工作;负责政策性粮食和县级储备粮的利息和费用补贴的管理及拨付;负责粮食企业会计报表会审工作。

负责人:蒋昊旻

联系电话:0552-601361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九)县铁路建设办公室(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股、区域经济发展股)。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涉及铁路有关决议、决定,承担县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铁路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报批铁路建设规划与项目;承担铁路建设项目布局节点衔接及相关重大问题的协调服务工作。

研究我县外资动态,分析全县利用外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政策建议;按规定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及外商投资和县内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承担利用县外资金有关工作;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组织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

承担县开发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负责人:刘彪

联系电话:0552-6028158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第五条  领导分工

(一)崔立波(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0552-6028958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二)张晓剑(党委委员、副主任

1.负责粮食、发改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价格管理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综治维稳、企业改制分管粮储股、粮食执法大队质检中心)、粮油总公司行政审批股价格管理股)和价格认证中心

2.联系市发展改革委粮食物资储备与调控科、仓储基建科、粮食监督检查与财务科、市场秩序科、行政审批科、价格成本监审认定局、价格监测调控科、管科等对应职能科室

联系电话:0552-6075998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三)陈 党委委员、副主任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

2.负责抓好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文明创建、计划生育,分管办公室、工会协管人事工作

3.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和经济运行GDP)的分析调度,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供给侧改革等经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五大发展、农村经济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责社会事业、贸服、国民经济动员等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项目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暖民心、区域办、国防动员工作;负责产业园区发展相关工作

分管综合计划室综合法规室)、社贸股、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股、项目服务中心、机场建设办公室;

4.联系大建设及棚改工作联系市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财金市重点办、市机场办、综合科、农经、区域办、体改办(法规科)、社会科、贸易和服务业、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等对应职能科室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发改委党委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52-607570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四)黄中元(党委委员)

1.负责促进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园区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外资、环资、能源相关工作;分管工业和高技术产业股、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2.联系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高技术产业科、地区经济科(市委军民融合办)、能源办公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国外资金利用科等对应职能科室;
    3.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4.负责固镇县铁路建设相关工作,分管铁路建设办公室,联系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发改委党委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52-6555777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固镇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552-6010158
    网   址: http://www.guzhen.gov.cn/zfxxgk/public/column/25651?type=4&action=list
    邮   编:233700

 邮  箱(办公室):fgw570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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