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2022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驻固各单位:
《固镇县2022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实施。
2022年2月15日
固镇县2022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为确保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以下简称“创森”)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安徽省绿化委员会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活动的实施意见》(皖绿〔201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安徽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绿〔2018〕6号)、《蚌埠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蚌埠市“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蚌绿委〔2018〕7号)、《固镇县开展“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为重点,大力建设城市片林、城市森林公园、城市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各类公共绿地,加强城市出入口通道森林长廊、森林景观建设,提升固镇县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将我县打造成“生态固镇”、“文明固镇”,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创建目标
在2022年达到省级森林城市标准,通过省级森林城市考核验收,实现“创森”目标。
三、工作内容
对照“创森”指标和任务,重点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创森”工作圆满成功。
(一)组建创建工作管理机构。将“创森”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固镇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县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研究部署创建重点工作、科学编制总体规划、将森林城市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组织创森协调会议、督促各项“创森”工作的落实、完善档案管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加强对浍河、怀洪新河、沱河、澥河、G344、S101、S224、S307、蚌固高速公路、京沪铁路、京沪高铁等城镇周边重要廊道森林资源的保护,着力提升各乡镇及村庄周边绿化,加大植树造林、提升绿量,形成良好的环城森林生态圈;建立完善林木、绿地长效管护机制,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绿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到提高县域森林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主要河流及道路绿化率、建成区主要道路绿化率、农田林网控制率;加强城市公共休闲绿地建设,加大县域内各类公园的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巩固绿化成果。(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怀洪新河河道管理局、县公路分中心、各乡镇)
(三)提升城区绿化水平。按照森林城市建设标准,加强对各类公园、道路、单位庭院、居住区的绿地建设,见缝插绿,实现零星地块的全面绿化,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绿化质量和品位。对城市主干道两侧林带绿化缺口进行补植,确保绿化率达到100%,扩大城市出入口林带建设宽度。切实做到在公共场所增设科普宣传栏、科普馆等生态知识教育设施和场所,挖掘我县生态文化亮点,建设3处以上生态科普教育基地;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城市创建的意义,创造浓郁的创森氛围;通过创森系列活动提高公众知晓率、支持率;建立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积极建设巾帼林、青年林、先锋林、工会林、记者林、双拥林等义务植树基地,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参与率,打造绿色生态森林屏障。(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四)实施森林生态保护。深入宣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存与发展理念,广泛开展城市绿地或树木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对古树名木挂牌保护管理,增设护栏,健全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制度,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100%。合理搭配并广泛使用乡土树种,构建生态廊道,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生活、栖息自然环境,加强县域湿地资源的有效保护力度,对县域内的古建筑等就地保护;扩大森林植被覆盖率,吸收二氧化碳,提高空气负离子浓度。加强水资源、空气质量监测,加大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使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打造生态宜居的森林城市。(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2021年11月—2022年1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创森”建设任务;编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策划制作展示固镇县城市森林建设风貌专题片;召开“创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对“创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创建实施阶段(时间:2022年1月—8月)。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照任务清单和创建指标,查漏补缺,全面开展“创森”工作,并打造一批绿化精品亮点。到2022年8月底前,各部门和单位创建的各项指标必须全部达到“创森”考核验收标准,并及时编辑好材料备查。工作材料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主要内容和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含图片),有关责任单位对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要有详细的数据佐证说明,并附有详实的支撑材料。
(三)申报迎检阶段(时间:2022年9月—10月)。县“创森”办牵头根据省考核验收标准开展自查验收工作,撰写创建工作报告,按照考评体系整理归档,完成固镇县创建森林城市专题宣传片,正式申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迎接省级森林城市专家组的考核评审。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森”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负责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目标制定、任务分解、工作调度及创建督查等工作;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城关镇等单位要根据职责落实各项任务,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创森”工作成功。
(二)强化检查督查。县“创森”办要不定期对“创森”工作进行督查,推动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各项任务按工作进度要求快速推进。
(三)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政府主导,资金列入县财政,同时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通过认建认养等方式,积极参与创森工作。
(四)加快工作进度。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任务和时间要求,根据各自的任务倒排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进度,在相应的时间节点前完成各项工作,创建指标必须达到要求,各项工作在2022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
(五)营造创建氛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宣传手段,在全县范围内努力营造“创森”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全面提高市民对“创森”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努力使“创森”活动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六)完善台账资料。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高质量做好创建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严格对照任务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全面做好各类资料整理汇总上报工作,确保不出现任何差错、闪失,确保在考核验收中不失分。
附件:1.固镇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安徽省森林城市创建量化指标
3.安徽省森林城市(淮河以北)建设指标对照表
附件1
固镇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工作要求,经研究,成立固镇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沈明举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 敬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方永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雪辰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 成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大保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怀凤 县科技局局长
强亚珍 县司法局局长
李 飞 县财政局局长
董 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局长
戴良波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汤 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 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敬志 县水利局局长
王中华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崔广霖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唐永刚 县科协主席
张朝鲁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黄 松 县公路分中心主任
陈天旭 怀洪新河河道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董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昌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安徽省森林城市创建量化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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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验收内容 |
标准分 |
实得分 |
实施情况 |
100 |
|
|
|
一、组织实施情况 |
20 |
|
|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和生态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城市森林建设 |
7 |
|
|
2、编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予以实施 |
7 |
|
|
3、有具体的阶段发展目标和配套的建设工程 |
6 |
|
|
二、主要指标建设及效果 |
65 |
|
|
1、城市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70%以上,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和以树木为主的绿地,形成近自然森林为主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 |
10 |
|
|
2、淮河以南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淮河以北城市达到25%以上 |
10 |
|
|
3、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平方米以上 |
10 |
|
|
4、城市建成区内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城市周边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生态旅游休闲场所,能基本满足城市居民日常休闲游憩需求 |
10 |
|
|
5、城市规划建设范围内骨干河流绿化率城市达95%以上,林带宽度达50米以上。道路绿化率达100%,城市出入口通道林带宽度达到50米以上 |
8 |
|
|
6、在城市周边、城郊区域、重要水源区等生态关键位置,建有相应规模的围城森林或绕城森林 |
10 |
|
|
7、森林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森林景观优美,自然和人文相结合 |
7 |
|
|
三、义务植树及生态科普教育 |
15 |
|
|
1、开展形式多样义务植树活动,建有各类纪念林基地 |
5 |
|
|
2、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5%以上 |
5 |
|
|
3、大力普及宣传生态文化,有2处以上森林或湿地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或场所 |
5 |
|
|
附件3
安徽省森林城市(淮河以北)建设指标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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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
指标名称 |
安徽省标准 |
单位 |
2020年现状 |
是否达标 |
城市 森林 建设 |
区域森林覆盖率 |
≥25 |
% |
24.79 |
否 |
省级森林城镇 |
二分之一左右的乡镇(街道)为省级森林城镇 |
个 |
8 |
是 |
|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5 |
% |
39.54 |
是 |
|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
≥33 |
% |
35.67 |
是 |
|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10 |
m2 |
20.88 |
是 |
|
乡土树种使用率 |
≥80 |
% |
85.4 |
是 |
|
乔木种植面积占 绿地面积比率 |
≥60 |
% |
86.52 |
是 |
|
休闲游憩绿地 |
建成区市民出门 500 米有休闲绿地 |
|
建成区市民出门 50-500 米有休闲绿地 |
是 |
|
城市 森林 屏障、森林 长廊 建设 |
城市森林生态屏障 |
在城市周边、重要水源地等生态关键部位,建有相应规模的围城森林或绕城森林 |
|
在城市周边、重要水源地等生态关键部位,建有相应规模的围城森林或绕城森林 |
是 |
水体沿岸、公路、铁路、县乡道等林木绿化率 |
≥95 |
% |
95.35 |
是 |
|
骨干河流、林带宽度 |
≥50 |
% |
50 |
是 |
|
城市道路绿化率 |
100 |
% |
100 |
是 |
|
城市出入口林带宽度 |
≥50 |
% |
50 |
是 |
|
城市 生态 文化 |
科普场所 |
≥2 |
处 |
2 |
是 |
义务植树尽责率 |
≥85 |
% |
92.65 |
是 |
|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
≥2 |
次 |
2 |
是 |
|
古树名木保护率 |
≥100% |
% |
100 |
是 |
|
公众支持率和满意度 |
≥85% |
% |
96.32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