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4 17:22 来源: 固镇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0〕4号)、《蚌埠市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县第一阶段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计划及工作实际,特制定第二阶段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如下:

一、涉及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固各有关单位(附件1)。

二、重点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考评用权公开、政策发布解读、政务信息公开、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附件2)。

(一)用权公开。权力配置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公开,政务信息管理等。

(二)政策发布解读。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等。

(三)政务信息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等。

(四)公共卫生信息公开。疫情信息发布,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依法保护公众各项法定权利等。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领域信息公开等。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题,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进示范创新工作等。

(七)政务公开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政府网站在线互动,政府公报,政务热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等。

(八)监督保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展专题行动,工作经验交流等。

三、实施步骤

我县委托合工大测评公司为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内容制定的测评方案、指标体系,于12月24日独立开展年度测评(包括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和政务热线模拟测试),本次测评的成绩占比不少于2020年全年考评成绩的50%。

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涉及的部门,将测评承担县本级对应栏目和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信息维护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固各有关单位要对照2020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认真开展自评,编写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并于2020年12月25日前在本单位政务公开网“监督保障”子栏目“推进情况”公开发布。

(二)部门26个试点领域、乡镇19个试点领域已经编制完成并且录入安徽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相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录入完成后,各试点领域业务部门应积极主动联系上级对应领域部门,沟通目录审核情况,经县政府办公室、目录运维服务机构同意后,才能进行修改。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已经上线,集中展现各领域公开信息及有关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要求26个试点领域涉及部门,11个乡镇务必保证没有空白栏目,而且每个栏目维护的信息发布时间不能距离现在超过6个月。 

(四)积极开展薄弱环节整改提高工作。依据2020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开展自查整改,抓差补缺,确保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严明工作纪律。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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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0年全县政务公开涉及对象

2. 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内容

 

 

 

附件1

2020年全县政务公开涉及对象

一、乡镇政府(11家)

城关镇、刘集镇、王庄镇、新马桥镇、连城镇、濠城镇、石湖乡、仲兴乡、任桥镇、湖沟镇、杨庙乡。

二、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38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科学技术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信访局、扶贫开发局、数据资源管理局、重点工程建设中心、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供销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蚌埠市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残联、税务局、气象局、人民银行、供电公司、公路局。

三、公共企事业单位(5家)

县医院、中医院、县一中、县二中、烟草局。

 

 

 

附件2

 

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内容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13%)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5%)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二)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3%)

构建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按月或按季度公开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5%)

司法行政工作主管部门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本级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各级政府部门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提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

 

二、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10%)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3%)

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二、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10%)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3%)

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三)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效果。(4%)

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固化解读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审核把关机制,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实质性内容。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10%)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4%)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3%)

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三)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3%)

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10%)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4%)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二)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3%)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3%)

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五、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

(一)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3%)

围绕深入实施“1+8+N”方案体系,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信息公开。

 

五、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

(二)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公开。(4%)

围绕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的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加大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巩固脱贫成果、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相关政策举措和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

 

(三)推进污染防治信息公开。(3%)

围绕继续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城镇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河(湖)长制落实等相关信息公开。

 

六、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13%)

(一)编制事项目录。(5%)

部门26个试点领域、乡镇19个试点领域已经编制完成并且录入安徽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相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录入完成后,各试点领域业务部门应积极主动联系上级对应领域部门,沟通目录审核情况,经县政府办公室、目录运维服务机构同意后,才能进行修改,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二)建设公开专题。(3%)

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集中展现各领域公开信息及有关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提供信息检索功能,并与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

 

(三)完善工作制度。(3%)

基层政府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完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制度机制,聚焦群众需求,提升公开质量。

 

(四)推进示范创新。(2%)

县政府办公室选择工作基础好、人员队伍强的部门或乡镇作为市级示范区,选择一批部门或乡镇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流程和平台建设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七、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22%)

(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

2020年底前,各地各部门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参考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突出展示本地本部门政策法规,设置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专栏链接,并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内容。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5%)

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围绕疑难申请事项,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借鉴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作用。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三)完善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功能。(2%)

丰富互动交流渠道,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理顺留言办理答复机制,确保在收到留言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

 

(四)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5%)

强化政府公报在权威发布、政令传递等方面的法定地位,加强对各级政府公报刊载内容的审核,确保刊载内容权威、规范、准确。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和联络员制度,合理确定出刊周期,逐步做到部门规范性文件应登尽登和施行前刊登。着力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创刊以来刊载内容全部上网,提供文件内容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和利用。

 

七、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22%)

(五)提升政务热线服务质效。(5%)

建立健全热线工作制度,规范热线服务流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热线平台建设,丰富知识库内容,拓展数据支撑能力。加大热线考核力度,完善考核方式方法,注重结果运用,提升热线服务水平。

 

(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2%)

准确把握数据填报要求,提高数据精准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提升年度报告编制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1%)

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八、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12%)

(一)明确领导责任。(2%)

各部门或乡镇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2%)

各部门或乡镇政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办公室为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在本机关内设机构中指定,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八、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12%)

(三)强化培训工作。(2%)

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四)开展专项行动。(4%)

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将隐私排查纳入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指标。开展全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宣传推广先进做法,对解读质量高、效果好的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予以加分。

 

(五)加强工作交流。(2%)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向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交流》电子刊物报送优秀稿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0〕4号)、《蚌埠市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县第一阶段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计划及工作实际,特制定第二阶段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如下:

一、涉及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固各有关单位(附件1)。

二、重点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考评用权公开、政策发布解读、政务信息公开、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附件2)。

(一)用权公开。权力配置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公开,政务信息管理等。

(二)政策发布解读。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等。

(三)政务信息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等。

(四)公共卫生信息公开。疫情信息发布,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依法保护公众各项法定权利等。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领域信息公开等。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题,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进示范创新工作等。

(七)政务公开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政府网站在线互动,政府公报,政务热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等。

(八)监督保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展专题行动,工作经验交流等。

三、实施步骤

我县委托合工大测评公司为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内容制定的测评方案、指标体系,于12月14日独立开展年度测评(包括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和政务热线模拟测试),本次测评的成绩占比不少于2020年全年考评成绩的50%。

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涉及的部门,将测评承担县本级对应栏目和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信息维护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固各有关单位要对照2020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认真开展自评,编写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并于2020年12月15日前在本单位政务公开网“监督保障”子栏目“推进情况”公开发布。

(二)部门26个试点领域、乡镇19个试点领域已经编制完成并且录入安徽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相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录入完成后,各试点领域业务部门应积极主动联系上级对应领域部门,沟通目录审核情况,经县政府办公室、目录运维服务机构同意后,才能进行修改。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已经上线,集中展现各领域公开信息及有关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要求26个试点领域涉及部门,11个乡镇务必保证没有空白栏目,而且每个栏目维护的信息发布时间不能距离现在超过6个月。 

(四)积极开展薄弱环节整改提高工作。依据2020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开展自查整改,抓差补缺,确保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严明工作纪律。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020年12月4日

 

附件:1. 2020年全县政务公开涉及对象

2. 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内容

 

 

 

附件1

2020年全县政务公开涉及对象

一、乡镇政府(11家)

城关镇、刘集镇、王庄镇、新马桥镇、连城镇、濠城镇、石湖乡、仲兴乡、任桥镇、湖沟镇、杨庙乡。

二、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38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科学技术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信访局、扶贫开发局、数据资源管理局、重点工程建设中心、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供销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蚌埠市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残联、税务局、气象局、人民银行、供电公司、公路局。

三、公共企事业单位(5家)

县医院、中医院、县一中、县二中、烟草局。

 

 

 

附件2

 

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内容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13%)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5%)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二)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3%)

构建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按月或按季度公开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5%)

司法行政工作主管部门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本级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各级政府部门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提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

 

二、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10%)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3%)

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二、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10%)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3%)

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三)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效果。(4%)

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固化解读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审核把关机制,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实质性内容。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10%)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4%)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3%)

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三)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3%)

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10%)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4%)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二)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3%)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3%)

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五、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

(一)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3%)

围绕深入实施“1+8+N”方案体系,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信息公开。

 

五、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

(二)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公开。(4%)

围绕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的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加大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巩固脱贫成果、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相关政策举措和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

 

(三)推进污染防治信息公开。(3%)

围绕继续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城镇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河(湖)长制落实等相关信息公开。

 

六、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13%)

(一)编制事项目录。(5%)

部门26个试点领域、乡镇19个试点领域已经编制完成并且录入安徽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相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录入完成后,各试点领域业务部门应积极主动联系上级对应领域部门,沟通目录审核情况,经县政府办公室、目录运维服务机构同意后,才能进行修改,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二)建设公开专题。(3%)

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集中展现各领域公开信息及有关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提供信息检索功能,并与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

 

(三)完善工作制度。(3%)

基层政府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完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制度机制,聚焦群众需求,提升公开质量。

 

(四)推进示范创新。(2%)

县政府办公室选择工作基础好、人员队伍强的部门或乡镇作为市级示范区,选择一批部门或乡镇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流程和平台建设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七、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22%)

(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

2020年底前,各地各部门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参考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突出展示本地本部门政策法规,设置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专栏链接,并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内容。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5%)

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围绕疑难申请事项,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借鉴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作用。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三)完善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功能。(2%)

丰富互动交流渠道,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理顺留言办理答复机制,确保在收到留言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

 

(四)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5%)

强化政府公报在权威发布、政令传递等方面的法定地位,加强对各级政府公报刊载内容的审核,确保刊载内容权威、规范、准确。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和联络员制度,合理确定出刊周期,逐步做到部门规范性文件应登尽登和施行前刊登。着力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创刊以来刊载内容全部上网,提供文件内容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和利用。

 

七、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22%)

(五)提升政务热线服务质效。(5%)

建立健全热线工作制度,规范热线服务流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热线平台建设,丰富知识库内容,拓展数据支撑能力。加大热线考核力度,完善考核方式方法,注重结果运用,提升热线服务水平。

 

(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2%)

准确把握数据填报要求,提高数据精准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提升年度报告编制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1%)

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八、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12%)

(一)明确领导责任。(2%)

各部门或乡镇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2%)

各部门或乡镇政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办公室为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在本机关内设机构中指定,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八、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12%)

(三)强化培训工作。(2%)

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四)开展专项行动。(4%)

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将隐私排查纳入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指标。开展全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宣传推广先进做法,对解读质量高、效果好的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予以加分。

 

(五)加强工作交流。(2%)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向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交流》电子刊物报送优秀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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