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拨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公用经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
根据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在籍学生数核算,秋季学期公用经费已核拨到校,详见附表,请及时对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用经费拨付标准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学生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675元,初中875元(中小学公用经费包括5%教师培训费专项用于教师培训),其中包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取暖费年生均标准25元;特殊教育学校及随班就读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按生均6000元标准执行。
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
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1〕710 号)精神,县教体局统筹政策性结余公用经费安排和使用,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薄弱学校倾斜,切实保障学校基本需求。
二、 严格公用经费使用范围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及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严禁用于人员经费、旅游、偿还债务等。
寄宿制学校运行保障经费用于寄宿制学校的日常基本运转,同时各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设备,逐步满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寄宿需求,提高学生寄宿率,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校寄宿的质量和水平。
三、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各中小学校要围绕加大内涵建设与提升办学水平,把有限的公用经费更多地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要在保证基本运转的前提下,公用经费使用向学校图书购置、仪器设备采购、课桌凳更新等方面倾斜。各校要按照建设节约型校园的要求,节能节水,提高效能,严格控制学校接待、会议、庆典等一般性开支。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在规范财经纪律的前提下,加快经费使用进度,切实提高公用经费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中小学财务管理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公用经费的管理,严格审批制度,把好支出审核关,严格按照公用经费使用范围支出,不得超范围支出。加强学校货币资金的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实、账账相符。严禁自立项目乱收费和向学生收取明令禁止的费用,严禁违规代收费。中心学校要加强对所辖小学及教学点公用经费支出使用的监督、审核,严禁学校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公用经费。
各中小学校购置大宗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要实行政府采购,按采购程序规范办理。公用经费用于学校基建小型维修的,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办理,完善手续。
固镇县教体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