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3-03-30 14:50 来源: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主要职责 序号        依据 实施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1 承担健康固镇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规划信息与财务股、机关各股室
2 组织起草卫生健康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案件督查室)
3 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体制改革股)、委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公室)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4 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体制改革股)
5 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体制改革股)
6 承担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体制改革股)
7 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体制改革股)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8 组织实施全县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
9 指导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完善地方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地方病发生和疫情蔓延。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
10 承担全县卫生应急、紧急医学救援和防疫处理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公室)
11 指导和推进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分析评估、处置救援等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公室)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12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委老龄健康与健康产业促进股)
13 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委老龄健康与健康产业促进股)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14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体制改革股)
15 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体制改革股)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16 承担辖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
17 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
18 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关工作。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承担疾病应急救治管理职责。 19 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体制改革股)
20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体制改革股)
21 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执业资格审核认定和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等工作。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办公室(人事股)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22 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23 指导全县妇幼健康工作,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免费婚检等技术服务工作。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县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4 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体制改革股)
25 组织开展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全科医生培养等相关工作。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体制改革股)、办公室(人事股)
(十)负责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干部病房的业务管理,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有关工作。 26 负责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干部病房的业务管理,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体制改革股)
27 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有关工作。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体制改革股)
(十一)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参与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责任,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28 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体制改革股)
29 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参与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责任,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体制改革股)
(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30 组织、指导全县开展中国计生协“5·29”协会会员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卫生计生政策宣传咨询和帮扶计生困难家庭等活动;全面落实精神慰藉、健康关怀、走访慰问、志愿服务、保险保障五项制度,实现帮扶工作常态化、全覆盖。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县计划生育协会,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31 持续开展流动人口系列服务活动;推动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指导镇办为村居计生专干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计生特扶家庭综合保险,完善计生系列保险制度。优化实施贫困慰问、大病救助等项目,增进计生家庭发展能力。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县计划生育协会,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4 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固办〔2019〕38号) 承办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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