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3-08-04 15:31 来源: 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问:我县城乡居民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答:我县城乡居民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两种渠道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一)线下办理。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特殊群体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乡镇社保所或县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申请。

(二)线上办理。参保人员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服务”,再选择“社会保障”下面的“养老保险”,根据个人需要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录入个人基本信息,选择缴费档次,上传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户口簿,验原件,留复印件;

4.特殊群体证明材料(低保、特困、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辅助对象),验原件,留复印件。


问: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

答: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缴费,目前缴费标准为每年6000 元、5000 元、4000 元、3000 元、2000 元、1500 元、1000 元、900元、800元、700元等15 个档次。鼓励经济条件好的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的缴费标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问: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府有没有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府给予缴费补贴,目前缴费补贴标准为:缴费 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500元-200元补贴70元-40元。


问:政府对特殊困难等群体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以及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县、区政府按照100元/年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并同时享受30元/年缴费补贴。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在享受缴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不低于50元的补贴。


问: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否建立个人账户?

答: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和对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及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问: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能否保值增值?能否继承?

答: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参保缴费人员在缴费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

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需要达到什么条件,才可以领取养老金呢?

答:参保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可从到龄的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1)年满60周岁;(2)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3)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

参保人员年龄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记载一致的出生年月为准;如果不一致的,以区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认定为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2012年7月)时,已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在办理参保登记和待遇领取手续后,自国发〔2014〕8号文件印发之月(2014年2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