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2023年第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固镇县2023年二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固镇县2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具体是大气污染防治和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抽查了2个政府部门、4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2938.6万元。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我县收到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96.9万元,其中: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8.6万元、省级环境保护及生态奖补资金40万元,市级秸秆禁烧保证金政策奖补资金200万元,上年结转大气污染相关工作经费118.3万元。
2022年我县收到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541.7万元,其中: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306万元,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060万元,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75.7万元;2022年我县开展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别为:老建委老旧小区片区、教体局老旧小区(烟库片区)、谷阳花园老旧小区片区。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审计抽查发现2022年2月县生态环境分局在秸秆禁烧项目资金中列支社保费2137.04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固镇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固政办〔2017〕50号)第二十四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应当对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健全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台账,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项目计划执行使用,不得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和工资福利等一般性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未经批准,不得变更项目内容,确需变更项目内容的,应当按程序重新上报原审批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的规定。
三、审计建议和意见
(一)科学编制预算,提升预算编制水平。结合部门实际业务和工作内容,科学预测部门各项业务所需资金,细化预算编制科目,全面分析预算内所有项目、所需款项,做到全面而不遗漏,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有效。
(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强化支出责任,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对无法实施、未能完成项目按规定及时调整,杜绝专项资金闲置、使用不及时等现象,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项目计划执行使用,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和工资福利支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