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5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30 15:39 来源: 固镇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陈永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农村道路路政管理的指导,加大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人民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充分调动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沿线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的建议。

围绕管好农村公路,我县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管理机制。一是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县政府及时制定出台了《固镇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办法》及乡村道路专管员招募聘用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分级设立了县乡村三级路长,明确了各级路长职责,为全县农村公路管理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成立县乡两级路长办公室,明确路长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推进,贯彻落实好路长制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各种媒体报道、制作路长制公示牌、爱路护路公约牌、宣传车巡回宣传、散发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重要意义,培养全民爱路护路意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共同管好农村公路。三是强化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县级公路管理部门每月不少于15天对县道进行巡查,乡村道路由乡村道路专管员负责日常管理巡查,全县农村公路基本建立了县有路政员、乡镇聘有专管员、村级聘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二、关于坚持建养并重,切实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的建议。

1.目前我县实行的是专业化招投标承包常态化管理模式,已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管护的新模式;坚持五到位、三分建、七分养的发展思路,切实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全县2120公里农村公路接养率100%,做到了农村公路养护全覆盖。

2.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农村公路养护属于地方财政事权,资金原则上由地方通过自有财力安排,对县级人民政府落实支出责任存在的收支缺口,上级人民政府可根据不同时期发展目标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中央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将进一步考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因素,加大对重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继续安排车购税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等。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按照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2000元,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投入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并建立与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

3.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财政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资金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审计部门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关于加强技术人员引进和现有人员培训的提议。

固镇县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协助编制部门增加农村公路单位的人员编制数,充实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技术力量,积极引进技术人才,同时针对技术力量薄弱的现状制定培训计划,强化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关于建立统筹督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的提议。

根据省市县关于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县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固镇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固镇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等考核制度。贯彻落实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一是落实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管理机制,明确相关单位、乡、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并指导监督相关单位和乡村履职尽责。夯实县、乡、村及行业部门管护责任,全面落实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督查,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评价报告,及时准确掌握全县农路养护状况,通过省市县三级绩效评价报告,加强督查督办考核力度,有效提高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效率和效果,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五、关于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的提议。

根据市县《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农村公路的养护应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的资金筹集机制。其资金来源:1、国家补助的专项资金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各级政府安排的财政性资金;3、村(居)民委员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一事一议和政府奖补相结合方式筹集的用于村道养护的资金;4、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或者利用农村公路绿化经营权等方式筹集的资金;5、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县级政府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市、县级财政合计按照不低于县道每年 10000/公里、乡道每年5000/公里、村道每年3000/公里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县、乡、村道的日常养护。市对县区按照 2:8 的比例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县级政府筹集。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交通运输部门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

人:徐超

联系电话:0552-213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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