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十四五”住房发展和住房保障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 目标之后, 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 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适应多主体多层次高品质居 住需要, 推动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编制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要求, 特编制本规划。 规 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蚌埠市城镇住房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 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蚌埠市“十四五”住房 发展和住房保障体系, 突出房的民生属性, 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 所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指导全市住房发展和住房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指导性规划。
一、住房发展基础扎实,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
“十三五”期间,蚌埠市坚决贯彻落实各项调控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住房保障举措,完善保障性住 房供应体系, 加快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等,有效改善了市民居住条件。全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 41.9 平方米,比“十二五”末增长 34.73%,居住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十三五 ”取得的成效
----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行业运行状态良好。“十三五”期间, 蚌埠市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年均增长幅度为 10.12%,其中住宅开发投资年均增长 13%。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总量达到 29431.98 亩,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总量为 21056.20 亩。全市房屋新开工面积累计 4192.47 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累计 3198.48 万平方米,比“十二五 ”期间增长 22.78%。“十三五”期间,蚌埠市房地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供需两端精准施策,不断加强市场监测与监管,有效保持了市场平稳运行, 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 4099.67 万平方米,平均每年 819.93 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销售套数累计34.76万套,销售面积累计3696.08万平方米,平均每年 739.22 万平方米。
----城镇住房保障稳步推进, 住房条件持续改善。“十三五”期间, 蚌埠市保障性住房政策不断完善,蚌埠市住房保障覆盖面逐年扩大,城镇保障对象的受众群体进一步扩大,全市保住房保障覆盖率已达到 35%,城镇低保、低收入等住房困难家庭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公租房保障方面,截至2020年末,蚌埠市全市累计建设公租房42405套,新增竣工公租房 10221 套(政府投资建设 9359 套,企业自建 862套)。新增分配公租房套数14489套(政府投资建设 13627 套,企业 自建 862 套)。“十三五”期间累计新增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的户数 6408 户,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实现应保尽保。棚户区改造方面,“十三五”期间,全市实际开工建设 87265 套,开工率为111.8%;全市基本建成棚改安置房 88269 套,完成率为 181.3%。已开工改造城中村棚户区 36109 套,城市危房棚户区889套。竣工棚改安置房 46141 套,竣工率为 52.9%,未竣工棚改安置房 41124 套,未竣工的棚改安置房将于 2023 年前全部完成竣工。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十三五”期间,全市改造完成老旧小区共 300 个,累计改造建筑面积 787.79 万平方米,惠及居民 113859 户,完成投资 13.83 亿元。2019年底,蚌埠市已提前完成“十三五”期间省厅下达的所有任务。
----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蚌埠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 缴存基数不断提升,归集额、提取额平稳增长,各项指标运行良 好,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作用日益突出。2020 年末,缴存总额 266.31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4.53%;提取总额 174.48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4.98%;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7.38 万笔 153.41 亿元,贷款余额 85.10 亿元。
----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在全市住宅小区全面推进 “ 1+3 ”物业管理机制,《蚌埠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是蚌埠市第一部物业管理规章,为完善蚌埠市小区管理进行了制度探索。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权力下放、重心下移”的原则,建立了市、区、街、居四级管理体系,突出了以区为主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蚌山区和经开区试点成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对深入推动社区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开展了有益探索。
(二) “十三五 ”存在的不足
----住房供需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蚌埠市住宅购买对象以本地 居民为主,外地居民购房较少,人才引进后劲不足, 城市发展留人较为困难。商品住宅在套型面积、户型设计、价格等方面难以较好地满 足市场改善性需求。租赁市场培育力度需要加大, 租赁监管的长效机 制亟待建立。 保障性住房针对新市民的住房需求虽有关注,但是力度还有一定欠缺,相关的优惠政策、住房供应及住房条件等均有待加强。
----住房居住环境有待提升。蚌埠市住房对于新建、新配置的商品住宅及保障性住房有较大的改善,但对于现状存量住房的改造,仍面临着改善居住功能、更换配套设施的艰巨任务。现阶段,蚌埠市居住环境较差的住房主要集中分布在棚户区、老旧小区,由于居住年限过长,过去粗放式的开发建设和建筑标准落后等原因,此类住房的建筑品质、建筑节能和周边配套服务设施薄弱、交通不便、物业管理等问题日益凸显。
----物业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十三五 ”时期, 蚌埠市物业覆盖率逐步扩大, 但物业管理制度、物业解决问题和多方协调的能力仍有待完善和提升。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维修保障性住房的费用以及实物配租的比例在不断提高,受保障家庭收入水平无法负担,物业管理的资金缺口逐渐变大。同时,由于保障性住 房住户人群复杂,收入变化情况难以审查,受保者不愿主动申报收入变动,保障性住房管理问题更为严峻。
(三)“十四五”住房需求变化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日趋复杂,不确定性明显增 加,我市城镇住房发展和住房保障面临较大挑战。同时,新型城镇化、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三地一区 ’两中心”建设等新目标新定位为我市城镇住房发展和住房保障带来了新机遇。
----发展环境变化对住房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十四五”时期,人民群众对“更舒适的居住条件”的追求将会更加强烈,我市城镇住 房发展水平亟需提升。同时,“十四五”时期,我市城镇常住人口将 持续增加,但区域分化更加显著, 城镇住房发展需要更加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人口老龄化、二孩家庭、丁克家庭、单身群体等现象并存发展,对城镇住房的多样化、个性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 “房住不炒”定位为住房工作指明了新方向。“房住不炒” 定位突出了住房的居住属性和民生属性,要求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保持市场平稳健康,防止经济发展、财政收入过度依赖房地产,防止房地产市场过度金融化。同时,“房住不炒”定位要求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在兜底线、保基本、稳预期方面的重要作用。
----注重改善住房品质化、健康化的需求越来越强烈。目前全市 的住房短缺问题基本解决,人民对住房品质、住居环境、节能环保等 需要越来越高。经过摸底排查,全市有改造需求城镇老旧小区约有415个,房屋建筑面积约 964.58 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 137183 户,这些居住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均需进行改造和建设,建设绿色社区。
----注重住房结构层次化,租赁市场多样化供给。“十四五”期 间,蚌埠将着力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人口将逐渐增加。为解决城市住房和保障人群复杂,不同收入、不同行业群体居住矛盾的问题,新时期应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强对新市民的保障措施,扩大保障性住房租赁供给,积极适应人口结构和居住生活方式的变化趋势,满足不同居民的居住需求。
二、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 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 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党对城镇住房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 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从全局出发,顺应蚌埠市住房发展规律,保障住房基本权益,提升居住生活品质,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聚焦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制度设计,健全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长效机制。
(二) 基本原则
——坚持民生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保障居 民居住权利, 重点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坚决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坚持城市主体。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从实际出发科学制定住房发展目标,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实施长效机制、制定调控政策,推进住房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建设充分体现地方特点、特征、特色。
——坚持需求导向。根据人口流向和住房需求变化,合理确定住宅用地规模与空间布局,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解决大城市新市民住房问题,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坚持系统统筹。加强住房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机衔 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联动,统筹区域房地产调控。建立健全土地、住房、金融、人口、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有机衔接的住房发展工作 机制。注重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促进金融、房地产与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三)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 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多渠道、多主体解决困难群 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推动房地产同金融、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提升住房品质和居住环境 压实城市主体责任,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
(四)具体目标
——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健康。住房供需基本平衡, 住宅用地价格、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二手住房价格、住房租赁价格基本稳定,市场预期保持稳定。
——住房供应结构持续优化。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土地配置机制 不断健全,“十四五”期间, 全市计划供应住宅用地 2.75 万亩,供应 住房 28.0 万套、3280 万平方米,基本实现供需平衡、职住平衡。其中新建商品住宅供应 18.7 万套、2240 万平方米,平均每年 3.74 万套、 448 万平方米;通过盘活、新建、改建等方式,计划新增市场化 租赁住房供应约 1.91 万套/间,平均每年约 0.38 万套/间。“十四五”期末,全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力争达到 46 平方米。
——住房保障覆盖面稳步扩大。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十 四五”期间, 全市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2.16 万套/间;对享受公 租房保障对象进行动态调整;城镇棚户区改造(含货币安置) 计划安 置 7.0 套。“十四五”期末, 预计全市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 38%左右。
——居住条件持续改善。 计划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415个,房屋建筑面积 964 万平方米,惠及 13.72 万户,“十四五”期末,力争完成 2000 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有条件的县区力争完成 2005 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十四五”期末,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持续提高。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新建住房绿色建筑占比达到 10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
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 促进装配化装修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的应用,有序推进住宅全装修,推进绿色社区、智慧社区建设, 不断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蚌埠市“十四五 ”城镇住房发展与住房保障主要指标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规划目标 |
|
住房 发展 |
一、新增住宅用地供应面积 |
万亩 |
2.75 |
二、新增住房供应 |
万套/万平方米 |
28.00/3280 |
|
三、新增商品住宅供应 |
万套/万平方米 |
18.70/2240 |
|
四、新增市场化租赁住房供应 |
万套/间 |
1.91 |
|
住房 保障 |
一、住房保障覆盖率 |
% |
38 (规划末期) |
二、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含租赁补贴) |
万套/间 |
2.16 |
|
三、新增棚户区改造安置 (含货币安置) |
万套 |
7.00 |
|
四、新增老旧小区改造 |
个/万平方米 |
415/964 |
|
五、新增城市危房改造 |
套 |
221 |
|
住房 品质 |
一、新建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 |
% |
100 |
二、新建住宅绿色建筑占比 |
% |
100 |
|
三、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平方米/人 |
46 (规划末期) |
三、 持续着力“住有所居”,加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十四五”时期,蚌埠市应适应城市发展形势,加快完善以保障 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发展共有产权 住房,同时结合城市更新行动, 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及老旧小区改造,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至“十四五”末期, 预计全市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 38%左右。
(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蚌埠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 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十四五”期间,蚌埠市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2.16 万套/间。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方位以面向城镇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加快完善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性制度和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 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 建设用地建设, 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从实际出发,可采取新建、 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将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 种方式,切实增加供给。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 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
(二)持续加强公租房保障。“十四五 ”期末,重点对城镇低保、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不同群体 分类保障。租赁补贴发放数量进行动态调整,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 实行分档补贴。 鼓励结合本地区公租房房源情况, 明确一定数量的房 源, 实施精准保障,改善住房困难发生面广、工作条件较为艰苦的基 本公共服务行业职工居住条件。优化保障性住房空间布局和供应结构,对保障性住房需求较大的区域,提高公租房配建比例。进一步优化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
(三) 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十四五”期间, 蚌埠市全市棚户区改造 49247 户,实物安置 64678 套,货币化安置 5316 户,计划总投资约 335 亿元,实物安置建筑总面积约 817 万平方米。“十四五”期 间, 蚌埠市全市棚户区地块配套基础设施同步建设, 棚改安置房小区内部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共 72 个,计划 总投资 140 亿元。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人为本、全面改造、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的原则, 落实各县/区政府棚户区改造责任,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宣传工作,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基本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合理确定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系统组织城市危旧房质量安全排查,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危房及公共建筑改变功能房屋,分类开展城市危房治理改造工作, 确保居住使用安全,“十四五”期间,计划通过棚户区改造实施改造 221 套。
(四) 成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以完善老旧小区配套改造为着力点,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十四五”期间,蚌埠市全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共 415 个,改造建筑面积 964 万平方米,惠及居民 137183 户,计划投资 177 亿元。因地制宜界定蚌埠市老旧小区改造对象范围,力争完成 2000 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有条件的县区力争完成 2005 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按照成片改造要求,坚持统筹安排、统一规划,成片改造老旧小区,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片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
四、 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压实城市主体责任,坚持因城施策、多策并举,健全住房与土地、金融、财税等政策联动机制,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一)压实城市主体责任。坚持“住房不炒”定位,不降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确立新的政绩观和相关考核机制, 实现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城市对本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 康发展负主体责任,统筹区域房地产发展。根据蚌埠市各县区经济社 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和结构变化以及住房供求关系等因素,明确住 房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科学制定蚌埠市房地产调控工作方案,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 促进地价、房价、租金波动保持在合理区间。全面实施房地产市场运行月监测、季评价、年考核制度。
(二)完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蚌埠市相关部门应加强住宅用地 管理, 建立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十四五期间,全 市计划供应住宅用地 2.75 万亩。土地供应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要,保障性住宅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强化住宅用地“五类”调控目标管理,根据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 序。根据房地产市场、土地市场运行状况,适时采用“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限房价、竞配建”等方式出让土地。加强土地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加强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合理控 制房地产贷款占比,严格实行限额管理,强化房地产融资业务管理。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融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类融资实行全口径管理,开发建设融资以项目为主体,资金使用严格限定于本市本企 业项目。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收入认定标准、严格执行偿债收入比例、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视情对住房贷款首付比率、限期和利率进行调整,加大对中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差别化支持力度。
(四)发挥税费调节作用。贯彻落实相关规定, 可依法调整住房 交易契税税率。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视情调整契税政策。继续沿 用现行契税政策,支持居民首套、二套改善性住房消费。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按照法定程序,视情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明确规定差别适用税率。对个人住房转让时,增值税免征年限继续执行现行政策。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 视情调整增值税免征年限。保障性住房继续执行和完善现有财政、信贷、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
(五)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落实房屋网签备案制度,构建以网签备案制度为基础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体系。加强商品房住房预售及价格管理。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加强对开发企业、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 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依法将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纳入“黑名单 ”管理,进一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五、 推进租购并举,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重点围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市场化租赁住房,以国有房屋租赁运 营公司为引领,以培育社会租赁企业为方向,以构建完善规范的管理 体系为重点,加快完善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一)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加大租赁住宅用地供应力度, 积极探索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以盘活闲置存量住房为主,激活个人、社会机构将产权明晰、功能完善、治理合格的存量住房对外租赁。支持新建配建租赁住房,包括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等非 住宅用房,在满足基本居住条件, 完善规划、安全、消防、环评等相 关手续后,改建为租赁住房。鼓励企事业单位出租闲置住房通过政府 租赁平台挂牌出租,对涉及的各项税收按规定执行。推广“租补分离 ”政策, 鼓励新市民通过市场租赁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完善市场化租赁住房、人才租赁住房财政补贴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二) 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国有住房租赁企业 通过新建、改建、盘活等方式, 筹集租赁房源, 提高市场占有率, 发 挥社会担当和“压舱石”作用。支持品牌住房租赁企业通过合并、重 组、资本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做优,提升住房租赁企业的规模化、 集约化、专业化租赁水平。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有商品住房项目 中部分房源长期持有, 并向市场租赁。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 务企业提供住房租赁托管、居间代理服务, 实现不同类型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多元化住房租赁企业格局。
(三) 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严格落实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 网络信息平台登记备案制度。落实网络信息平台租赁房源核验责任。 加强租赁机构备案、房源挂牌与核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资金监管 等全流程管理。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稳定住房 租赁关系。规范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管理,严禁实施“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经营行为, 严禁违法开展“租金贷”业务, 及时有效处置高风险企业。建立住房租赁价格指数测算和发布机制,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控制。
六、 加强住房空间布局引导,提升住房品质
(一)住房空间布局引导。结合蚌埠市各县区人口、产业变化趋 势和未来发展进行安排。 合理布局保障性住房,加快推进老旧小区进 行环境综合整治,结合棚改、旧改等措施提高城市功能品质, 推动老 城区住房更新改造。重点推进临港产业东片区、大学城商住配套片区、中央创新区、城南片区、硅基显示小镇、奥莱片区、万达文旅片区、顺丰上海-蚌埠产业园、安徽自贸区蚌埠片区生活配套片区等功能片区建设。
(二) 重点片区住房发展指引
----龙子湖区住房发展指引。重点控制中央创新区片区、顺丰上海-蚌埠产业园片区,新增约 2.26 万套住宅。其中中央创新区片区1.85 万套住宅,通过多元化高品质住宅供应,将中央创新区打造为城东标杆,宜居宜业的区域服务集聚片区。顺丰上海-蚌埠产业园片区 0.41 万套住宅, 推动产业发展和高品质商品住宅,同时还应考虑适当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宅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现产城融合。
----蚌山区住房发展指引。重点控制城南片区,新增约 4.28 万套住宅。紧密结合 “低碳人文居住区、文化科技创意区、新兴产业聚 集区”的发展定位,合理安排高品质商品住宅,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加快安置房建设,推进城市更新改造与环境综合治理,以高品质居住环境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彰显地区特色、完善城市功能。
----禹会区住房发展指引。重点控制安徽自贸区蚌埠片区总部经 济功能区北片区、安徽自贸区蚌埠区生活配套片区,新增约 1.32 万套住宅。其中安徽自贸区蚌埠片区总部经济功能区北片区 0.08 万套 住宅, 加大高品质住宅供应,完善高起点、高品质开发建设商品住宅。 安徽自贸区蚌埠区生活配套片区 1.24 万套住宅,打造开放发展引领 区,提供充足和多层次的住房设施,提升周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同时结合商品住宅开发适当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淮上区住房发展指引。重点控制奥莱片区、收储片区、万达文旅片区,新增约 2.7 万套住宅。其中奥莱片区 1.17 万套住宅,依 托奥莱小镇项目为契机,加快高水平建设住宅,引领蚌埠市高质量都 市生活。收储片区 0.49 万套住宅,稳步推进商品住宅建设的同时,加快棚户区改造,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切实保障本地居民住有所居。万达文旅片区 1.04 万套住宅。以万达文旅品牌为主体,合理安排居住用地规模,建设具有蚌埠特色的现代化宜居宜业的地区。
----经开区住房发展指引。重点控制临港产业片区、滨湖商住区、大学城商住配套片区,新增约 3.33 万套住宅。其中临港产业片区 3万套住宅,高起点、高品质地开发建设商品住宅,不断提升东部新城 整体的商品住宅质量和品质。滨湖商住区 0.14 万套住宅,充分利用龙子湖公园生态环境和文化氛围,合理安排商品住宅。大学城商住配套片区 0.19 万套住宅,依托大学城优势,适度增加商品住宅供应。
----高新区住房发展指引。重点控制硅基显示小镇片区,新增约1.01 万套住宅。积极参与蚌埠自贸区建设, 吸引国外高端研发机构落户和高端科技人才流入,带动产业建设和多元化高品质商品住宅供应,优化住房结构与空间布局, 保障园区职住平衡,使硅基显示小镇片区发展成为智慧创新、魅力宜居的现代化居住地区。
(三)推动住宅品质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时期,蚌埠市应大力推广政策激励机制引导市场供应高品质住宅,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促进装配化装修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的应用,有序推进住宅全装修。大力发展节约型居住区和节能省地型住宅, 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的应用。 政府投资新建的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符合装配式建造技术条件和要求的,建议采用装配式建筑。
七、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物业服务能力
“十四五”期间,蚌埠市继续扩大物业管理服务的覆盖面, 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的物业管理体系,促进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推进物业管理智能化,融合线上线下服务,巩固“市、区(县)、 街(乡镇)、居(村)”四级管理体系,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 “1+3 ”物业管理机制。
(一)以党建引领 “1+3”物业工作机制。加强党建统领,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多方联动的“红色物业”体系,实现党建、管理、服务融合。落实街道(乡镇)主体责任,在全市住宅小区全面推进党 建引领下的“1+3”物业管理机制, 建立在党组织引领下的居( 村)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建、共商、共管的工作机制。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城市管理、垃圾分类、治安消防等工作机制。
(二)加快推进业主委员会全覆盖。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街道(乡镇)、居(村) 委会负责指导和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指导、业务培训、程序审查。加快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进程, 培育引进优质物业服务企业。结合物业服务行业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激励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
(三)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平台,推动设施设备、车辆、居住社区安全等管理智能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拓宽物业服务领域,对接商业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发展居家养老等,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服务需求。建立物业行业管理平台,实现与企业、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通过党建统领、改造与治理并举、完善制度、资金筹措等,加强和改进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修订完善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提升维 修资金管理效能。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规范从业规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制度,规范业委会运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制定物业管理分级分类标准。
八、 完善公积金制度,促进公积金健康运行
以引导和满足缴存职工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为导向,切实发挥公积 金的保障作用,不断提高公积金综合效能,扩大制度保障覆盖面,积极探索创新公积金运行机制。
(一)提高公积金综合效能。进一步改革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 推进住房公积金线下服务规范, 提高线上渠道服务能力,提升综合服务平台效能。全面实现缴存单位经办人员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个人账户转移等业务,逐步实 现住房公积金网上汇缴管理、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租房提取、信息查询等服务事项。
(二) 扩大制度保障覆盖面。逐步拓宽提取使用对象范围, 优先 满足新市民购房贷款需求,积极支持住房公积金用于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住房公积金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探索自愿缴 存制度,试点相对灵活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鼓励非公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住房公积金法制建设和执法改革,发挥公积金支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调控作用。
(三) 创新住房公积金运行机制。探索建立渠道多元、财务可持续的融资机制,加强贷款风险控制,加大对违规提取和违规获取住房 公积金贷款行为的治理力度。适应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要求,打破信息 融合壁垒,推动合作区域内住房公积金业务联动、信息联动、服务联动。分领域、分梯次推进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异地受理。探索跨区域的资金融通调节机制,推动区域内公积金业务高效协作。
九、 保障机制
(一)多规合一联动机制。以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为依据,建立本规划与上位规划、其他专项规划衔接机制,加强信息交互性,强化规划联动性,确保蚌埠市住房发展和住房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规划实施机制。蚌埠市人民政府要按照住房发展和住房保障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部门责任,统筹土地、金融、财税等资 源配置,调动市场主体和全社会积极性,形成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的合力。蚌埠市住房发展和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三)公众广泛参与机制。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蚌埠市住房发展和住房保障工作,坚持顶层设计与问计于民相结合,广泛征求并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科学民主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编制和年底实施计划完成情况,促进规划有效实施。
(四)规划定期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规划定期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蚌埠市住房发展和住房保障 规划实施评估,可在2023年底前开展本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全面分析检查住房规划的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严格目标责任考核,确保蚌埠市“十四五”住房发展和住房保障规划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