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县创建方案》后评估工作有关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17 12:20 来源: 固镇县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2〕15号)《蚌埠市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蚌政办秘〔2023〕9号),由县民政局牵头起草,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固镇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县创建方案》。根据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现将我局对《固镇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县创建方案》(以下简称创建方案)后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广泛宣传解读。民政局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牵头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创建方案》,帮助群众了解我县14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等政策,保障各项养老服务民生政策“应享尽享”。

(二)专项会议调度。围绕《创建方案》所确立的重点工作,2023年6月19日,召开固镇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县创建方案工作推进会。在分别听取县民政局、县直各单位推进情况汇报后,苏永松副县长要求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织密养老服务网络,着力打造服务品牌。会议对《创建方案》所确立的主要事项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完成时限,并纳入养老服务年度计划和目标考核。

(三)深入走访调研。《创建方案》印发以来,县民政局以问题为导向,多次赴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开展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县民政局通过“下基层、走出去”,围绕《创建方案》所确立的主要任务,就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发展社区居家养老、老年食堂可持续运营、养老产业培育、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等开展专题调研式评估。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养老服务参与各方表示《创建方案》着眼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为加快建成我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了清晰路径。《创建方案》的出台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氛围,有助于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实施效果

(一)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有效落实。我县印发《创建方案》的同时,严格按照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蚌埠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文件要求,实施包括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14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2023年以来,发放高龄津贴17.2万人次、613余万元,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4.7万人次、476.9余万元。

(二)养老服务响应机制逐步完善。县政部门积极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政策找人”。一是对全县符合条件享受护理补贴的70周岁以上低保、特困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相应标准护理补贴的依据。2023年以来,县区已完成3831名老年人能力评估。二是按照“符合多项补助条件从高享受”的要求,对特困供养老年人按照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的差异化标准,已全面落实照料护理补贴。

(三)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更加健全。一是启动低收入老年人护理补贴。聚焦困难失能老年人,依据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结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护理补贴。二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素保障。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员服务水平。2023年以来累计培训295人次三是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县级对接市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智慧养老安全监管平台,对老年助餐服务和养老机构消防用电安全实行信息化监测监管。截至目前,依托市级助餐管理系统录入助餐老年人数10105人,12家养老机构的消防报警、电气预警、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安全监管平台。

(四)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得到增强。一是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建。2023年以来,新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400平方米。二是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截至目前,共计19家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含特困供养机构)13家,其中6家实现公建民营,在优先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满足其他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入住需求。三是持续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改造。截至目前,全县19家养老机构,机构养老床位总数187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803张,占比96.41%,超额完成省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要求。

(五)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稳步提高。一是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以来,新增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3个,已达全年任务100%,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39个,已达全年任务100%。二是增强居家养老照护能力。推进困难家庭适老化工程,2023年以来,新增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00户。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进一步丰富和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专业的养老服务,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医养康养结合服务截至目前,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协议签订率达100%,19家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务室等方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床位1870张。

三、相关建议

(一)完善养老服务法规政策体系。一是按照《蚌埠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要求,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普法宣传、监督实施和执法队伍建设。二是按照《蚌埠市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县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和服务项目落实落细。

(二)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新建城区和居住区、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改造,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各乡镇配建情况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蚌埠市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实施方案,到2025年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三)促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功能提升。推动养老服务发展,对接市级智慧养老综合信息和安全监管平台。建议给予政策支持,加入蚌埠市“智慧城市”建设体系。共享宁波市“甬易养”养老服务培训资源,为我县养老服务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举办县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借鉴市级在养老服务管理方式、人才队伍建设、行业标准制订等方面先进理念,推动养老服务品牌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养老产业多元融合发展。加大养老产业双招双引政策力度。落实发展养老服务业各项扶持政策,各乡镇加强对健康养老产业的技术、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支持,招引宁波市及长三角品牌养老服务企业落户,优化我县“兜底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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