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固镇县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副主任刘益群解读《固镇县招商引资社会引荐人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3-06-06 16:32 来源: 固镇县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3530日,《固镇县招商引资社会引荐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实施,固镇县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益群就《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问:引荐人的定义范围是什么?

    刘益群:引荐人是指引荐外来资金到我县投资项目,并实质促成项目落地的单位或个人。

    问:奖励条件有哪些?

   刘益群:1.符合我县主导产业的项目;2.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3.在我县新设法人项目。

    问:奖励有什么样的标准?
    刘益群:奖励分为项目开工奖励和项目落地奖励。

    1.项目开工奖励。项目签订正式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开工且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库的,每个项目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2.项目落地奖励。 
    固定资产投资奖励。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一年内累计达到5000万元、两年内累计达到2亿元、三年内累计达到5亿元以上的,按照时限内累计固定资产投资1‰的标准给予奖励(1000万元封顶)。
    地方经济贡献奖励。项目公司地方经济贡献一年内累计达到200万元、两年内累计达到500万元、三年内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时限内累计地方经济贡献5%的标准给予奖励。项目落地奖励的两种方式,引荐人可择优申请。

    问:奖励申报有什么流程?
    刘益群:一共有四个流程,分别是:1.备案。引荐人在项目签约后填写《固镇县招商引资社会引荐人备案表》,留存备案。2.申报。奖励申报工作于每年3月进行一次,引荐人填写相关资料到项目落户地(开发区、乡镇)申请奖励。3.审核。项目落户地(开发区、乡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至县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由分管县领导牵头,县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会同相关单位对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纳税等情况进行审核。4.公示。县政府将审定通过的引荐人信息、项目情况等公示5个工作日。


解读机关:固镇县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
解读人:固镇县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刘益群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2-663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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