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加强耕地保护维护粮食安全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督服务热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6 14:48 来源: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要求,为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发挥群众参与监管作用,严格耕地保护,维护粮食安全,提高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农业农村局开通了加强耕地保护维护粮食安全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督服务热线(电话号码0552-6058067),制定了《固镇县加强耕地保护维护粮食安全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督服务热线运行方案》,现予公布,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固镇县加强耕地保护维护粮食安全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督服务热线运行的方案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2023726    

 

 

 

 

 

附件

固镇县加强耕地保护维护粮食安全和推进

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督服务

热线运行的方案

 

第一条 为促进加强耕地保护维护粮食安全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督服务热线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主动接受监督、分级办理的运行机制,制定本运行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所称耕地保护维护粮食安全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督,指社会公众通过级监督电话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投诉、举报、建议、咨询等情况。

第三条 农业农村局负责向社会发布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督电话及日常运行管理,视情况采取县级直接办理或移交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的方式处理,将社会监督情况列入相关工作考核。

第四条 县级直接办理的监督电话,须第一时间核实情况,收到来电后按规定内向来电人反馈初步核实情况5个工作日内采取电话反馈等适当方式回复办理结果。

第五条 县级移交至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监督电话,比照市级、县级直接办理程序办理,分别于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及5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初步核实情况及办理结果。

第六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设置专门投诉受理电话,加强受理人员培训,务实高效、稳妥有序处理相关问题。经核实确认的问题,要坚持人民至上,及时办理落实,积极稳妥解决,避免人民群众利益及公共财产进一步受损。

第七条  各级受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对来电人明确提出的保密要求,不得泄露来电人的个人信息。

第八条 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3年7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