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0月全县50项民生实事进度情况通报
各相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2023年我省实施50项民生实事。自任务下发以来,县发改委切实发挥统筹抓总作用,建制度、强推进。各县直牵头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强化项目调度,项目综合进度指数达到96.24%。现将1-10月份50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省实施50项民生实事中,我县实际承担42项,至10月底,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项目为38项,占实际承担项目总数的90.47%,全县项目综合进度指数达到96.24%。
从单项指标来看,4个项目尚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分别为: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还差距175人;残疾学生资助已完成摸底阶段工作任务,35名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将得到资助,预计11月底将补助发放到位;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完成目标任务的75%;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完成目标任务的91%。
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3项民生实事由市级统一实施或未明确量化我县目标任务,需对照省市部门相应的2023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查漏补缺,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具体项目完成情况为:
1、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4425人,完成目标任务4600人的96.20%;“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实际完成14个,完成目标任务10个的140%。
2、毕业生求职创业。按1500元/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3、家政服务。实际培训家政人员4960人次,完成目标任务4960人次的100%;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693人,完成目标任务900人的188%。
4、最低保障。农村低保标准由722元调整为755元,提高4.57%;城市低保标准由739元提高到791元,提高7.04%;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778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4208元,均完成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4.5%,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7%,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每年调整一次或适时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3 倍的目标任务。
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610元提高到640元。
5、老年食堂与养老服务机构。新增老年食堂(助餐点)42个,完成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1个,均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6、困难职工帮扶与孤儿保障。完成困难职工帮扶62人,完成目标任务42人的147.62%;246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得到供养。
7、困难残疾人康复。为1238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完成目标任务1054名的117.46%。
8、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300名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完成目标任务300名的100%。
9、优化无障碍环境。为314名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完成目标任务300名的104.67%。
10、残疾学生资助。完成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对象摸底工作,预计11月底对35名符合救助对象学生发放救助补贴。
11、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与适老化改造。为291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12、大病救助(省级完成、我县无任务)。
13、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0元/月。
14、法律援助。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17件,完成年度目标800件的102.13%。
15、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累计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478人次。
16、“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18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
17、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我县无任务)。
18、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育服务机构托位450个,完成目标任务400个的113%;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750个,完成目标任务360个的208%。
19、老有所学行动。新增学习人数达1.3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0.56万人的239%;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数达到2.5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76万人的143.75%。
20、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我县无任务)。
21、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713人,完成目标任务3579人的188%。
22、健康口腔行动。为10281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牙齿窝沟封闭服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700名的153%。
23、出生缺陷防治。全县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99.79%,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98.65%,均超过目标任务。
24、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为9005名农村适龄妇女、23名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
25、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已完成目标任务。
26、自行临时外出就医。全县已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
27、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8月17日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皖医保办〔2023〕36号),明确由省局牵头制定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及政策措施,并统一组织实施。我县正在积极对接市局,按照省市统一工作安排,及时落实相关工作。
28、农村黑臭水体核查。3个农村黑臭水体得到治理,完成目标任务4个的75%。
29、医疗废物处置(我县无任务)。
30、“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安防工程和养护工程分别完成6.13公里、282.606公里和107.793公里,均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31、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3244个,完成目标任务2600个的124.76%,其中公共停车泊位1190个,完成目标任务400个的297.5%。
32、第十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我县无任务)。
33、“15 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 2个城市阅读空间,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34、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累计演出848场次,完成目标任务212场次的400%。
35、快乐健身行动。全县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 60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36、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市级未明确量化我县年度目标任务。
37、“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申报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2个,首批已入选2个。
38、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棚户区4050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基本建成3580套,完成目标任务2980套的120%;实施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4个。
39、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322套(间),完成目标任务310套(间)的104%。
40、新建口袋公园。新建口袋公园3个,完成目标任务2个的150%。
41、高素质农民培育。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5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42、农村供水保障(我县无任务)。
43、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累计完成改造项目41个,完成任务总量45个的91.11%,改造完成后,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 3 千伏安提高到 3.1 千伏安。
44、推动“快递进村”。稳定运营92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完成市定目标任务80个的115%。
45、文明菜市行动。整治和改造提升城乡菜市场 14个,完成目标任务14个的100%。
46、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新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8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7、“惠民菜篮子”行动(我县无任务)。
48、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打造各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9、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广泛开展全民反诈骗宣传,常态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反电诈中心已经建成,实体化运作在逐步推进。
50、民生食品安全(我县无任务)。
二、几点工作提示
(一)重点调度尚未完成项目。从1-10月份项目进度统计来看,我县实施的民生实事还有4项未完成年度目标,请未完成年度目标的牵头单位认真分析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项目调度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已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切实做好“回头看”工作,认真梳理排查已完工项目,确保项目能够正常运营,发挥项目社会效益。
(二)持续开展项目宣传工作。四季度省社情民调即将开始,请50项民生实事牵头单位切实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认真落实《固镇县2023年十项暖民心行动四季度宣传攻坚方案》所明确的工作目标、宣传重点与任务分工,切实改进宣传方式方法,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升群众知晓率与满意度。
(三)积极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今年起,50项民生实事将纳入省政府目标考核内容,省民生办已重新修订了民生工程考评细则,市级民生工程考核办法也正在修订完善。请县直各牵头单位抓紧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进一步核实确认年度目标任务,了解掌握考评细则规则,确保我县各项民生实事任务能完成、考核不丢分。
固镇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