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长辈版
RSS订阅
繁體版
导航
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固镇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政民互动
网上办事
走进固镇
数据发布
首页
>
固镇县人民政府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
>
城乡居保优待计生家庭
>
政策与标准
索
引
号:
003047955/202401-00034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5-09 09:29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05-09
名 称:
固镇县城乡居保优待计生标准(继续沿用)
关
键
词:
固镇县城乡居保优待计生政策
索
引
号:
003047955/202401-00034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5-09 09:29
名 称:
固镇县城乡居保优待计生标准(继续沿用)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05-09
文 号:
关
键
词:
固镇县城乡居保优待计生政策
固镇县城乡居保优待计生标准(继续沿用)
发布时间:2025-05-09 09:29
来源: 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县区政府(管委会)按照不低于2000元标准为计生特殊家庭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
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微信
扫码关注
固镇县门户·微信
政务微博
扫码关注
固镇县门户·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