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2023年第三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09 16:07 来源: 固镇县审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固镇县2023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固镇县1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具体是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中高龄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抽查了1个政府部门、2个单位、1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734万元。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县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涉及203226人次发放补贴金额734.61万元。其中:80周岁至99周岁202295人次,补贴金额678.75万元百岁以上老人931人次,补贴金额55.86万元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少发放高龄津贴16560元。

审计抽查发现,2022年固镇县民政局在发放80周岁至99周岁的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高龄津贴时,应发每人每年720元,实际按每人每年360元标准发放,累计少发552人次高龄津贴,合计16560元(其中:城镇低保人员未按标准发放2人次少发60元、农村低保人员未按标准发放220人次少发6600元、特困供养人员未按标准发放330人次少发9900元)。

上述问题不符合《蚌埠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中“具体补助标准:8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360元,其中特困供养人员、享受低保待遇对象每人每年720元……”的规定。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信息滞后,未能及时执行政策文件规定的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产生上述问题的责任主体固镇县民政局。建议县民政部门应严格按照蚌埠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2022年20项民生实事实施(运行)方案>的通知》中《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要求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对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时补发少发的高龄津贴。

三、审计建议和意见

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政策文件县民政部门要经常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各项与民生领域相关的政策文件以为民办实事为重点,实时掌握各项文件要求及政策变化确保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

(二)加大公开力度,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县民政部门要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定期开展包括高龄津贴在内的各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38月底,以前反映的已经到达整改期限的38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对本报告指出的问题,请相关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组织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报告书面反馈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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