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蚌埠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5 15:47 来源: 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4年蚌埠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压实责任,有力有效推动

    各县、区要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齐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省市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按计划节点时序推进;理清工作思路、合理配置资源,不断促进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联动,加快项目进度

    各县、区要积极谋划项目,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等部门,水、电、气、网等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配合,压茬滚动推进项目实施。对安置房项目推行先建后拆和就近异地重建,进一步抓好房票安置工作,满足被征收人对安置房的多样化需求,缩短临时过渡周期,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精准实施、统筹要素保障

    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关注国家政策调整,各县、区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在政府规划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引导相关市场主体参与,发挥奖补资金激励作用,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合理有效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认真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支持政策,在规范做好公租房保障的基础上,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做好城市危旧房解危纾困工作,精准实施棚户区改造,要整合利用老旧小区及周边存量资源、完善老旧小区居住功能。

    四、加强监督,纳入绩效考核

    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和动态监督,严格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进一步强化项目质量管理,落实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积极开展创优示范活动,不断提升工程建设品质。

 

2024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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