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2023年度企业(已破产、改制)退休职工和城镇无用工单位居民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申报对象公示
根据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意见的通知》(固政办〔2013〕34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企业退休职工和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工作的通知》(固人社〔2023〕81号)规定,经本人申报、村居乡镇计生办审核、县卫生健康委和县人社局复核,现将李中和等272名企业退休职工和王道梅等37名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申报对象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日期6月1日—6月8日。如发现公示对象情况不符合企业退休职工和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政策,请如实举报。
举报电话:0552—2122011 2126028
附件:1.企业退休职工和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计划生 育一次性奖励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固镇县企业退休职工和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申报对象名单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日
企业退休职工和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夫妇终身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或非农业户口城市无用工单位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享受退休待遇的。
3.未领取过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的;
4.终身无子女的以及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5.退休时,本人户籍在固镇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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