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镇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陈振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继续拨付乡镇道路养护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乡村道路日常养护经费,县交通运输局多次找县政府、县财政局汇报。县财政局回复依据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固办发〔2022〕号)第六条第三款“乡镇负责实施的“工业强县”战略,美丽乡村、农田水利、道路畅通工程、“三大革命”等建设项目,项目完成后,管养费用由乡镇负担,县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补助”。请乡镇完成养护后,根据“以奖代补”的相关规定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
感谢你对固镇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固镇县交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 B
联 系 人:谢从客
联系电话:0552-2133629
固镇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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