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6 15:35 来源: 固镇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你们上报的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申请,按照省财政厅皖财乡20191151号和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县政府批准,现将2024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指标分项目下达给你们(附后)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落实。

一、完善管理机制,提升工作效率

项目申报、审批和实施由乡镇政府负责,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实行项目与资金分开管理。

二、严格执行筹资限额,减轻农民负担

严格遵守《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筹资规定,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情况下,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除农民筹资外,鼓励村集体资金投入和社会各界捐赠。

三、规范奖补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益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办公场所建设、弥补农村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等超出财政奖补范围的其他支出。

要完善指标分配、奖补公示、独立核算、拨付报账、质量保证、养护维护等工作制度,确保政策透明、阳光操作、取得实效、群众满意。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形成的资产,乡镇和村居要及时办理产权登记,纳入农村集体资产核算管理。

四、规范项目管理,严把工程质量

依法依规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竣工验收等制度。建立项目资金公示制度,将项目建设地点、开工及计划竣工时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投资规模、质量监督方式等项目建设信息,在村内、部门网站同步公示并留存影像资料;在每个项目的醒目位置设立一个项目标识牌,做到公示内容规范清晰(含项目名称、管理单位、监督电话、项目概况等)。规范项目档案管理,从民主议事到资金结算支付各环节资料齐全(含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三张照片)。

县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早谋划、部署,合力推进,乡镇及村居落实,上下联动,规范操作,整体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综合运用“行政监督、专业监督、群众监督”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农经部门就地就近监管的作用,狠抓工程质量,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督促检查。

五、优先支持和美乡村建设

对上级确定的年度和美乡村建设村,应当结合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优先申报财政奖补。

抓紧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

严格执行项目及资金拨付进度月报制度,所有项目应于9上旬完成招标和合同签订,并将合同副本报送我局备案;11月底前全部竣工验收,县财政局将委托审计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对未如期实施的项目,财政补助指标将予以收回。

、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奖惩措施

对项目未履行奖补程序或程序不完善的,擅自变更项目地点、内容、标准和投资规模的,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的,乡村干部直接参与项目施工或乡村干部个人领取奖补资金的, 以及违反规定出现其他问题的,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扣回奖补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并建议相关部门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固镇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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