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固镇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政策依据
(一)制定背景。鉴于城市居民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呼声越来越高,同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县政府起草了《固镇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24年7月17日,固镇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二)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蚌埠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二、制定意义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提升老旧住宅居住条件,解决老龄人“出行难”问题,提升百姓幸福指数的惠民工程。在本次文件制定过程中,聚焦问题导向,通过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条件、实施主体、资金筹集,解决了政策不明问题;通过明确增设电梯程序,解决了机制运行不畅问题;通过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推动了增设电梯建设问题。
三、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4月中旬,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着手起草《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参照并借鉴省内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
(二)征求意见。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履行了挂网征询公众意见,书面征询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等单位意见,组织业主代表、企业代表、专家等进行座谈交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4月25日至5月25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政府网站挂网征询公众意见,期限截止后,未收到公众的意见反馈。4月20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函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等19家单位征求意见。17家单位无意见;县城市管理局、谷阳镇各提出提出1条修改意见,均已采纳。
(三)合法性审查意见。2024年6月3日,县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完全采纳审查意见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四)提请审议。2024年6月27日上午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6月27日中午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印发实施。2024年7月17日,固镇县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意见》,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四、工作目标
通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五、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七部分内容:
(一)基本原则。遵循“业主自主、社区引导、政策支持、保障安全”的原则。
(二)实施条件。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
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 |
2 |
提交申请之日起5年内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 |
3 |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无电梯非单一产权住宅 |
4 |
符合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节能环保、急救及无障碍通行等要求 |
(三)实施主体。以小区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要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要为该幢或单元的业主。业主达成一致,后续工作可以书面委托业主代表、物业公司去办理。
(四)资金筹集。明确增设电梯所需资金由申请增设电梯的业主协商约定,但为加快推进增设电梯工作,让红利惠及更多老百姓,业主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政府也有相应的补贴,标准如下:
补贴标准 |
|
七层 |
15万 |
六层 |
14万 |
五层 |
13万 |
四层 |
12万 |
(五)实施程序。
(六)相关要求。明确了增设电梯在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符合地方标准、符合规划;增设的电梯日常运行管理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其他主体负责。
(七)保障措施。明确了增设电梯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形成推进合力,乡镇、社区及水电气信等单位权利协助电梯增设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相关业主要依法配合增设电梯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履职尽责。
六、政策问答
1.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具体指的是什么?
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包括不动产登记证书、已交付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继承、赠与的公证文书,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确权法律文书,未办证单位自建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房屋测绘成果、未办证至买受人名下的房屋的相关合同和凭证、未办证至安置人名下的安置房的安置协议和付款凭证、未办证的行政机关划拨、调拨房屋的相关文件等。
2.无电梯非单一产权住宅是什么意思?
“无电梯非单一产权住宅” 是指在本县城区范围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具有合法权属证明也未被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本数,不含地下室及内置楼梯的阁楼)住宅。上述住宅的产权人不属于单一个体,而是由多个业主共同拥有产权而形成的建筑。
3.政府补贴能发放到出资居民的个人账户吗?
不能。符合条件的政府补贴资金审批完成后汇入由业主签订增设电梯书面协议中指定的专项账户。
4.补贴申请后补贴资金多久可以到账?
每年7月31日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计当年的增设电梯补贴资金,当年9月份纳入部门预算,县财政局根据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增设电梯资金下达方案后正常情况下6个月内补贴资金可以发放。
七、下一步工作
以新政出台为契机,做好加装电梯排查摸底,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积极性,同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提高我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覆盖面,不断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八、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屋管理中心
解读人:戴良波
联系方式:0552-6029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