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水利局简介

发布时间:2025-03-03 15:47 来源: 固镇县水利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蚌办〔2019〕7号)和《中共固镇县委、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固发〔2019〕8号),制定本规定。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固办〔2019〕35号),固镇县水利局(以下简称县水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水利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六)协调水文工作。协调水文站网建设与管理,河湖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和情报预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河道、堤坝、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承担水利工程管理等有关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区域流域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堤防、水闸及机电排灌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水利科技、外事工作。执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河道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十五)全面承担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县水利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责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加强跨地区水资源调配。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指导和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加强河湖管理,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加强水利政策研究,加强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八)相关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节水用水监督管理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调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股室的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档案、保卫、信访、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党群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水利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政策研究和全县水利宣传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提出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承担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规费征收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其

联系电话:0552-6015008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股。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全县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的验收,指导河流干堤、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堤防、水闸、机电排灌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起草水利行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和相关制度。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道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河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查考核等具体工作,负责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朱玉

联系电话:0552-6015017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三)农村水利和水旱灾害防御股。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规定承担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河道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负责人:强虎

联系电话:0552-601508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四)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水资源管理股)。全面承担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县水利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水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承办局行政处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及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指导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指导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参与水功能区划编制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安刚

联系电话:0552-601501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县委编办核定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含总工程师1名)。

三、领导分工

(一)戴素芳(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0552-6015001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二)陈振(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城乡供水安全建设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源工程、民生工程、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巡视巡察、财务、审计、预算绩效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督查督办、目标考核管理、效能建设、招商引资、工会、档案、保密、老干部工作、双拥、文明创建、乡村振兴、民族宗教、卫生健康事业、妇女儿童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联系农饮中心、浍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固镇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三)赵子伯(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水资源管理、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建设、节约用水、生态环境保护、水行政执法、水规税征收、污水处理(含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创新型城市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信访稳定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水资源管理股),联系水资源管理中心、固镇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四)王胜(局党委委员):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规划、计划、统计、项目工作、固定资产投资、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科技、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改革发展、外事工作、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股,联系县河长制办公室、水利勘测设计院。

(五)单波(党委委员、县河道管理中心主任):负责县河道管理中心全面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治、防灾减灾救灾、水土保持、应急管理、水工程调度、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水文、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农村水利和水旱灾害防御股,联系闸坝管理所、机电排灌管理站。


办公地址:固镇县城关镇汉兴大道投资大厦17楼

邮政编码:233700

联系电话:0552-6015008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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