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省水利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农〔2024〕10号)、安徽省水利厅《关于报送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安排建议的函》(皖水财函〔2024〕182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市、区)、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具体金额见附件1,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项目代码:34000022140700000006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任务清单(见附件2)和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相关资金,确保完成任务清单上的各项任务。
二、请按照下达你市(县、市、区)、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见附件3)组织预算执行,扎实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等相关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按照《安徽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皖财农〔2023〕664号)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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