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相关政策标准
固镇县县城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服务费用为每年2168万元,服务费用以按月支付的方式付款,环卫中心按月支付70%,余下30%依据考核结果每3个月支付一次。
日常考核实施百分制倒扣方式考核,按月、按项分别考核,每天100分,每扣一分,服务费用扣2000元,不足一分的,按一分扣费。每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天考核分值加权平均为月考核分值。具体考核标准见下表:
固镇县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考核标准
项目及分值 |
考核要求 |
扣分标准 |
|
基础 管理 ( 15 分) |
人员管理制度 |
工作时间按照要求,统一着装,不得脱岗、离岗、聚岗。 |
发现每项(处),扣0.1分。 |
工作期间应文明用语、不得与他人争吵、辱骂、斗殴等行为。 |
发现每项(处),扣0.1分。 |
||
作业工具规范、不乱摆乱放,存放在隐蔽位置,不得影响市容。 |
发现每项(处),扣0.1分。 |
||
按周报备每日值班管理人员并保持通讯工具二十四小时通畅。 |
遇事联络不畅,每次扣 0.5分。 |
||
|
根据定员情况,每缺一人,扣0.5分,出现顶岗情况,扣0.3 分,不报备或上报不实的,加倍处罚。 |
||
车辆管理 |
车辆应停放有序、保持整洁、标志清晰、齐全,车身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杜绝拖挂、抛洒污物等现象。 |
|
|
作业车辆必须按环卫主管部门规定统一装配规范的警示灯、警示牌等安全标识,外观除环卫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标识和装置外,不得有任何其他广告宣传、私装配配件等。 |
发现每车,扣 0.1 分。 |
||
作业车辆必须确保车况良好,所有仪表、车灯工作正常,毛刷、喷头等作业工具正常,不得带病上岗作业。 |
车况不良、仪表或车灯等不能 正常工作未及时修理,带病上路作业的,每车扣0.1分。 |
||
作业车辆(含车载GPS)应及时修理(安装)。 |
发现未及时修理、安装的每车扣 0.2 分。 |
||
在作业要求以外,动用本项目车辆的,需要征得环卫管理部门同意。 |
擅自动用的,每次每车扣 0.5分。 |
||
运行管理 |
|
管理人员分工不明确的,扣0.1分,没有建立规章制度的扣0.2分,规章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力的扣0.1分,工作计划、记录、总结报告资料不全的扣 0.2 分。 |
|
对环卫所等部门给出的整改任务应及时整改,并留存档案。 |
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每处扣 0.5 分。 |
||
|
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扣5分. |
||
合法规范用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
发现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保或未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的,每发现一人扣 0.1分。 |
||
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及福利待遇。 |
发现未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及福利待遇的扣 0.2 分。 |
||
道路清扫保洁 (45 分) |
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
路面无浮土、无积灰、无污泥、无砖瓦、无碎石、无石头、无杂草;无烟头、无纸屑、无瓜果皮楂、无包装壳、无塑料袋、无粪便、无呕吐物、无动物尸体、无废弃物、无痰迹等垃圾。 |
发现每项(处),扣0.1分,20 分钟内没有清理的,加倍处罚,同一周期内出现反复情况的加倍扣分。 |
路旁绿地和绿地内通道、绿地隔离带、人行道、树穴清扫洁净,无杂物、无垃圾、无瓜果皮楂、无包装壳、无塑料袋、无纸屑、无人畜粪便等。 |
发现每项(处),扣0.1分,20 分钟内没有清理的,加倍处罚,同一周期内出现反复情况的加倍扣分。 |
||
|
发现每项(处),扣0.1分,20 分钟内没有清理的,加倍处罚,同一周期内出现反复情况的加倍扣分。 |
||
机械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
按照规定时间或作业规范完成道路清扫和冲洗。 |
发现每项(处),扣0.3分。 |
|
车速、车距未按照作业要求的。 |
发现每项(处),扣0.3分。 |
||
清扫、洒水作业时应正常开启及鸣放警示灯或警示信号和提示音乐(特殊时间除外)。 |
|
||
|
机扫车作业时未喷水压尘、作业扬尘的,每车次扣0.1分;每漏扫一次0.3分,因甩扫、漏扫等机械化作业不规范所产生的灰带,不到边等情况,每50米扣0.2分,累加扣分。 |
||
洒水作业按作业规范要求,洒水覆盖均匀,洒水路面无积水。 |
发现每项(处),扣0.2分。 |
||
不得随意变更机扫、洒水作业范围、路线、时间、次数的。 |
发现每项(处),扣0.3分。 |
||
应急作业时,按照规定及时清理路面。 |
每延迟半小时扣 0.3 分。 |
||
人工 保洁 要求 |
早 7 点前完成第一次普扫。 |
未完成普扫的发现一处,扣0.5 分。 |
|
|
|
||
|
|
||
对新聘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岗前培训,有详细记录(参加人员、时间、地点等),并配有图片。 |
|
||
如保洁任务需抽调其他路段保洁人员的,需提前报备。 |
未及时报备的,每次扣 0.2分。 |
||
每名保洁人员需在指定路段进行保洁,在所保洁路段 20 分钟看不见保洁人员的,视为无保洁人员。 |
|
||
公厕清扫保洁 |
1、可视范围内,一类、二类公厕无蛛网、蚊蝇;三类公厕蝇蚊不超过 6 只。 2、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一类公厕无异味,二类、三类公厕、移动公厕无明显臭味。 3、公厕内、外墙整洁,墙面光洁无破损、污蚀、渗漏。 4、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公厕内洗漱器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整洁。 5、公厕内地面光洁,无积水。无蚊蝇、无尿碱污物、无乱堆物品、无暴露的便纸;残疾人专用坐便器、扶手等洁净卫生。 6、厕所外部环境(包括绿化带)干净整洁,无杂物。蹲位整洁,大便槽两侧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粪迹,无堵塞,洁净见底。 7、公厕化粪池盖密闭,无缺少、破损现象。 8、小便槽(斗)无水锈、尿垢、垃圾,无明显臭味;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9、公厕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建设红线范围内无垃圾、粪便、污水、杂草、废土以及杂物。 10、化粪池周围场地保持整洁,无蝇、无恶臭。 11、化粪池清掏作业场地无遗撒粪便、池渣。 12、粪便运输车辆无破损和滴漏。 13、粪便未泼洒在卸粪口周围地面。 |
抽查3-5座公厕,每发现一处扣 0.1分 |
|
农贸市场清扫保洁 |
垃圾收集清运符合相关规定,收运及时,做到日产日清。 |
每发现一处扣 0.1分 |
|
水域保洁 |
眼看水体、水面及水面周围无杂物等 |
每发现一处扣 0.1分 |
|
城市家具、立面保洁 ( 10分) |
城市家具、立面保洁 |
城市保洁区的道路地面、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无非法张贴的宣传品和小广告。 |
|
公交车站、广告牌等城市家具无非法张贴的宣传品和小广告。 |
发现每项(处),扣0.1分。 |
||
|
公交车站、广告牌等城市家具无积尘、污迹。 |
发现每项(处),扣0.1分。 |
|
未按照作业计划作业、作业后清洁不彻底或护栏下仍有积灰、淤泥的。 |
发现每项(处),扣0.2分。 |
||
垃圾收运 (20 分) |
垃圾 收集点 |
垃圾收集容器应摆放整齐、整洁,破坏严重的应及时更换。 |
发现项(处)扣 0.1 分。 |
垃圾容器早 7 点前完成全面收集。 |
发现一桶未收集,扣0.1分。 |
||
垃圾收集点应定期清洗、喷洒消毒,灭蚊蝇等。 |
发现项(处)扣 0.1 分。 |
||
垃圾容器未及时清掏或出现漏收、少收。 |
发现项(处)扣 0.1 分。 |
||
收运 车辆 |
垃圾收集符合规定,收运及时,做到日产日清。 |
发现项(处)扣 0.1 分。 |
|
要做到密闭环保运输,运输过程中无遗撒、滴漏。 |
发现项(处)扣 0.1 分。 |
||
车辆作业结束时及时清洗干净,停放整齐。 |
发现每辆扣 0.1 分。 |
||
垃圾车作业停车处地面不干净。 |
发现每辆扣 0.1 分。 |
||
应急保障 (10)分 |
重大活动保障 |
按照要求全面做好重大活动,重要接待的任务落实。 |
不按要求的,每次扣0.5分。 |
恶劣天气、突发事件 |
遇恶劣天气,突发事件时,应落实应急保障措施,确保环卫作业正常。 |
预警不足,处置不及时的,每次扣 0.5 分。 |
|
遇极端天气,需要暂停机械化作业的,必须按照市县相关规定执行。 |
擅自暂停的,每次扣 0.3 分 |
||
热线和媒体管理 |
全面做好热线投诉媒体曝光问题的及时解决。 |
不按要求的,每次扣0.3分。 |
|
督查问题 |
不出现市、县主管部门督办的问题和点名批评的问题。 |
每出现一次扣 0.5 分。 |
|
|
安排专人负责数字城管工作。 |
没有安排专人的扣 0.3 分。 |
|
做好数字化城管转办案件的转办、回复和月度汇总统计。 |
没有按照要求的每次扣 0.3分。 |
||
其他 |
1、如招标人在月末集中督查考核工作中发现问题一次扣除5000元,县级在督查考核工作中发现问题一次扣除10000元,市级在督查考核工作中发现问题一次扣除30000元,省级在督查考核工作中发现问题一次扣除50000元。 2、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当日计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