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千村清千塘暨常态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相关部门:
现将《固镇县千村清千塘暨常态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2024年9月5日
固镇县千村清千塘暨常态化推进村庄
清洁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市工作部署,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万村清万塘暨常态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函〔2024〕7号)要求,“把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作为‘民有所呼、我必呼应’的重要内容”,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决定从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人居环境小事抓起,聚焦“千村清千塘”主题,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走深走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在全县开展“千村清千塘”整治行动,逐步恢复提高沟塘生态功能,改善村庄环境,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持续推进以“五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重点聚焦“千村清千塘”主题,以水为脉,治理村庄环境;以水为题,美化村庄环境;以水为媒,促进富民增收。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家门口”沟塘环境问题为重点,以行政村为单位,以水清岸绿村美利民为目标,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沟塘淤堵、垃圾漂浮或沉积、水质恶化等问题。到2025年,全县212个行政村在实现干净整洁有序目标的基础上,集中清理整治村内沟塘千口(条)以上,同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使外来污染物不入沟塘,沟塘生态服务功能持续恢复,岸线环境整洁优美,村庄宜居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行动原则
——乡镇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水利部门按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村庄沟塘清理整治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主动投身沟塘清理整治行动。
——因地制宜、重点突出。结合本地自然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确定村庄清洁行动目标、主要任务。重点聚焦村庄水体环境,对不同水体类型,分类施策、精准治理,不搞“一刀切”“挖塘立碑”,反对形式主义,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从最简单的清理做起,对河渠沟塘内的垃圾杂物进行彻底清理、定期保洁,再到控污截源、整治提升,最后到活水用水、兴业富民,由易到难、循序渐进。
三、重点任务
全面深入开展村庄沟塘河渠综合整治,禁止污水随意排放,按照“每村一个当家塘”的工作要求,集中开展沟塘清淤疏浚,黑臭水体治理,清理水域漂浮物。各乡镇利用机械、设备适时开展农村塘渠清淤疏浚工作,重点清理有害水生物和各类垃圾,着力解决淤积严重、排灌不畅等问题。各村(居)干部要划片包干,分片设置沟塘长(由村两委成员担任)。充分利用村(居)公益性岗位,配备农村沟塘河渠保洁队伍。保洁队伍要加大对村庄沟塘、畜禽粪污直排的巡查,落实村庄沟塘日常管护、定期进行疏浚的责任。要常态化保持沟塘河渠水面洁净,水系畅通,堤岸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杂物堆积,无拆除违章建筑或其他侵占物,杜绝堤坝耕种。增加沟塘调蓄功能,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不影响沟通水系畅通的情况下,在沟塘栽种有益水生植物,形成人工湿地等生态系统,净化水体。
对一般村庄,要重点开展清理整治,具备条件的,逐步开展靓化提升、开发利用;对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在完成清理整治、靓化提升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开发利用;对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要将三项沟塘整治任务作为人居环境基础任务,打造水清村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清理整治
1.垃圾清理:全面清除沟塘内及周边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各类废弃物。
2.淤泥疏浚:对淤积严重的沟塘进行疏浚,恢复沟塘的正常蓄水和排水功能。严控将水体“一填了之”。
3.杂物清除:清理沟塘内影响水流的杂草、树枝、瓦砾、秸秆等杂物障碍物。
4.岸坡整治:对沟塘岸坡进行修整,尽量保留原有岸坡或采用生态型护坡,提高污染拦截和自然净化功能。
(二)提升靓化
1.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改厕、垃圾和污水治理为重点,持续整治提升村庄环境,防止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直排入沟塘,或向沟塘倾倒生活垃圾。
2.水系连通与生态修复:有条件的可将村庄内沟塘或与村庄外水体相互连通,增强水体流动性。实施生态净化工程,合理选择本土水生植物,适当搭配本土水生动物,提高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三)开发利用
1.景观挖掘与打造:以沟塘及周边湿地为载体,打造小微湿地景观,在保护和发挥沟塘生态功能的同时,使当家塘变成风景塘,成为村民散步、休憩场所。
2.资源开发与利用。在保护沟塘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加强开发利用。对整治完成的无主沟塘,可依法确定村集体产权归属,通过自营或对外出租、发包形式,实现资源变资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对有主沟塘,指导其主体合理开发利用沟塘水资源。
四、进度安排
(一)全面部署。2024年9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启动实施。各乡镇、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摸排工作,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标准。各地针对不同类型水体(沟、塘、坑、渠等)及环境现状,分类制定整治标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达到改善村庄水体环境,以水美支撑、衬托乡村之美、并融为一体,实现村庄环境宜人、景色优美,群众满意度高、获得感强。
(三)集中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各地要聚焦“千村清千塘”主题,结合实际,有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要抓住新中国成立75周年国庆等关键节点,充分发动群众集中整治村庄环境问题。
(四)持续推进。坚持抓紧抓实、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行动由县委农办牵头指导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各地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要加大沟通对接力度,充分发挥相关业务部门职能作用,明确工作标准,形成工作合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乡镇、村的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清理整治行动。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资金筹措。各地可统筹整合“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开展沟塘清理整治。鼓励各地通过村集体自筹、“一事一议”、社会捐助、承包主体投入等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四)构建长效机制。要坚持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集中整治与长效管护有机结合,进一步健全包括水环境在内的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鼓励各地探索推广“资源变资产“绿水变金山”转化路径,将“污水沟”变成清水渠,将“垃圾塘”“臭水塘”变成产业塘、灌溉塘、生态塘、景观塘,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考核调度。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将实行季考核、月调度,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乡镇给予通报表扬。将沟塘清理整治作为村庄清洁行动考核重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