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崔普思解读《固镇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为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置于乡村振兴的大格局中统筹考虑,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250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402号)文件精神,结合固镇县实际,编制本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固镇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固镇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崔普思就此方案进行解读。
问:申报该项目具体要走哪些流程?
崔普思答:首先,为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鼓励市场主体加深利用层次、拓展利用方式,从而提升固镇县秸秆产品竞争力,申报企业要符合以下条件:(1)项目为2024年当年新建或改扩建的秸秆五料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有合规的土地手续,(3)新建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4)年利用秸秆1000吨以上,(5)建设完成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经所在村居、乡镇同意申报后,到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备案,完成备案的企业最后经过固镇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遴选小组的公开遴选,选定符合要求的企业实施此次项目。
问: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崔普思答:此次的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是专款专用,只能用在秸秆原料化、基料化、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简称“五料化”)利用的固定资产投资奖补上,包括厂房、设备等,另外还有项目相关的培训和审计。
问:承办企业在项目建设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崔普思答:首先,每个实施主体都要有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同时还得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照片,作为佐证材料证;其次合法有效的合同、协议,还有资金支出的票据等症材料也是必备的;再次就是项目的技术总结材料和项目审计要用的相关资料;最后,企业营业执照和对公账号这些基本信息也需准确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