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固镇县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我县“无证明城市”建设,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升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2025〕6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司法局起草了《固镇县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升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2.《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2025〕6号)。
二、研判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2025年9月4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县司法局起草了《固镇县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征求意见
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0日,《实施方案(送审稿)》征求了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数据资源局等相关单位意见。
(三)上会讨论
2025年9月17日,县政府副县长张怀杰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经2025年10月9日县十三届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正式印发
2025年10月9日,以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正式印发。
三、工作目标
第一步(2025年底):常用的高频办事事项不用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
第二步(2026年6月底):绝大多数政务服务事项都能“无证明办理”,只有极少数特殊情况才需要提供证明。
四、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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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名称 |
具体事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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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梳理证明事项 |
1. 集中清理证明事项,保留事项报审查 |
县司法局、县数据资源局 |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2025年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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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汇总形成《免提交清单》并公布,保留事项“三定”管理 |
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数据资源局 |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2025年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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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技术支撑 |
1. 拓展电子证照种类,汇聚数据至市级库,保障数据安全 |
县数据资源局、县公安局 |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2025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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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推进数据共享,建设完善查询核验系统,对接省级平台 |
县数据资源局、县公安局 |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2025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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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
1. 精简办事环节材料,推进线上线下融合,高频事项无证明办理 |
县数据资源局、县司法局 |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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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推行告知承诺制,信用报告替代证明,完善信用奖惩 |
县发展改革委 |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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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立证明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和投诉监督机制 |
县司法局、县政府办公室(营商环境办) |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全面梳理证明事项清单,下发《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证明材料清单审核标准》《证明材料清单审核提示单》,严格规范证明材料清单填报标准,明确要求证明材料必须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做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应梳理尽梳理,事项总量与全省一单数保持一致,证明材料清单全覆盖;二是持续精简环节材料。深化告知承诺制应用,进一步压缩办事环节、材料和时限。应用“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大力推进数据共享和部门核验,凡可通过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平台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聚焦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领域,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通过流程再造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
政策解读咨询机关:固镇县司法局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552-607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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