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567888/202004-00006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企业,投资者,通知,婴幼儿,青少年,中年,老年
内容分类: 项目年度计划 发布日期: 2020-04-15 16:52
发布机构: 固镇县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固镇县扶贫开发局 性: 有效
名  称: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通知
文  号: 词: 项目库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5 16:52信息来源:固镇县扶贫开发局 浏览量: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扶贫办主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皖扶组〔20202号)文件要求,以中央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一体推进各类问题整改,现就疫情期间脱贫攻坚项目库调整完善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重点是完善现有入库项目基本要素,包括核查入库项目信息是否完整,绩效目标和带贫减贫机制是否明确等。项目信息不完整、绩效目标和带贫减贫机制不明确、与扶贫无关以及“负面清单”项目严禁入库。各乡镇和相关县直单位要对2020-2021年度项目库进一步进行梳理,如有因疫情需要急需实施的项目也可一并纳入项目库,无法实施的项目要及时调整出库。

 

二、工作流程

按照全国扶贫办主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的项目库调整流程进行适当简化。无新入库、调出项目,适用简化流程。

一)村级申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将因受疫情影响急需实施的项目进行申报,组织村两委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村级申报的项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新申报的项目实行一项目一绩效目标,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连同项目库清单盖章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428日前需完成村级公示和申报)。通过简易程序上报的,只需召开村两委会,完善入库项目时间进度、资金来源、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要素,完善后的表格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420日前完成)。

(二)乡镇审核。乡镇对项目的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绩效目标和带贫减贫机制等相关内容开展审核。初审通过后,在乡镇进行公示,之后连同绩效目标申报表一并报送县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审核(515日前完成)。通过简易程序上报的,乡镇审核后无需公示,直接上报项目主管部门(4月底前完成)。

(三)县级审定。县直项目主管部门对乡镇上报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并对乡镇上报的绩效目标开展复审,将最终审核后的项目库清单和本部门管辖的项目绩效目标(含本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绩效目标)报送县扶贫局(520日前)。县扶贫局汇总后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告。通过简易程序上报的,县直项目主管部门对于各乡镇上报的完善后的项目库开展复审,510日前将复审结果反馈县扶贫局,由县扶贫局汇总后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告。

跨村、跨乡镇扶贫项目分别由乡镇、县直主管部门统一规划,按上述流程确定,一并纳入项目库管理。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主管单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以中央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认真部署开展此次完善工作,各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项目库完善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软件资料。各项目主管部门、各乡镇要根据项目库具体工作程序,对相关会议记录、公示公告等资料做好收集整理,按照脱贫攻坚档案整理的要求及时归档。

(三)严格规范程序。各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要严格按照项目库完善的程序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加强评议审核,尊重群众需求,确保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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