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7955/202001-0000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其他,DOC
内容分类: 日常监管信息 发布日期: 2020-01-19 17:45
发布机构: 固镇县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固镇县教育体育局 性: 有效
名  称: 固镇县教体局关于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检查结果的通报
文  号: 词: 固镇县教体局关于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检查结果的通报

固镇县教体局关于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检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1-19 17:45信息来源:固镇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2019年10月10日至18日,县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应急局、县消防队、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县教体局等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含民办幼儿园、看护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情况开展检查。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含民办幼儿园、看护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105家,其中民办幼儿园5家、看护点97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3家,教职工961人、班级424个、学生11726人,有校舍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检测报告)40家、抗震鉴定报告39家、消防验收报告(备案凭证)5家、空气质量检测报告41家、托幼机构卫生评估报告24家、食品经营许可证59家,教职工健康证931个、教职工保健合格证418个、保育员证280个。

举办者在办学校舍选择上能考虑到抗震、消防、卫生、交通等安全情况,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活动场地面积等规模越来越大,功能室布局更加合理,日常管理中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明显增强,校舍装修、教学器材、娱乐游戏设施、座椅、休息室设施、餐饮设施质量及卫生保健等办学条件在逐步改善。特别自2018年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和“明厨亮灶”工程实施以来,抗震、消防、卫生保健、保教保育等办园条件,厨房设施配备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更是有了明显提升。举办者证照意识明显增强,规范办学能力在逐步提升。
    二、工作进展
    1.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及日常管理工作:配足配齐灭火器并及时更换,安装安全疏散标志,不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消防通道不符合标准的民办教育机构逐步进行改造。
    2.“三防”工作:基本上能配齐安保八大件,大部分做到监控全覆盖,且保存时间达到30天,部分机构配有专职安保人员,设有护学岗和防冲撞设施,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
    3.车辆使用和交通安全工作;没有发现民办教育机构使用非法车辆接收学生,日常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设在道路附近的民办教育机构安装减速带和交通警示标志。
    4.校舍安全及环境工作:校舍质量和环境总体上明显改善,近一半举办者对校舍进行工程质量、抗震鉴定和空气质量检测。部分民办教育机构二次装修进行消防备案。
    5.卫生保健工作:教职工持有健康证上岗,近一半教师有保健合格证,部分托幼机构有卫生评估报告,洗手设施、卫生间设施在不断改善,教室、活动室等各功能基本上能够定期消毒。

6.餐饮管理工作:供餐的民办教育机构大多数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消毒柜、冰箱、“两案两刀”、留样、索证索票等日常管理逐步规范。    

7.保教保育工作:举办者在招聘教职工中,对学历要求不断提高,持有保育员证的数量明显增多,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数量有所增加,保教保育质量不断提高。

8.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从专项治理到攻坚行动再到现在的常态化管理,坚持一周一查一报制度,规范办学3家,取缔7家,转为艺术类培训机构的2家,转为学历报名和考试面试服务的2家,为学生提供餐饮等生活服务的生活园12家。

9.重新选址办园的有浍河欣城小博士幼儿看护点、磨盘张蓝精灵幼儿看护点、新马桥阳光幼儿看护点。
    10.停办的有城关锦江幼儿看护点、杨庙姚王童乐幼儿看护点

三、存在问题

1.举办者文化素质总体不高,办学理念相对落后,办学缺少长远规划。办学规模较小的举办者,办学收益低,办理各种证照意愿不强。缺少证照的机构比较多,消防验收(备案)难度大。
   2.办学辅助用房砖瓦结构建设时间久乱搭乱建并存在安全隐患。
   3.使用小区套房不适合办学不是独立房屋办学混用场地,存在安全隐患。
   4.消防、三防、餐饮、卫生、制度落实等日常管理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四、整改要求

1.县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民办教育机构所涉及本行业的安全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不及时依法整改的坚决予以依法严处,对安全隐患较大的坚决予以依法取缔,并于2020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2.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的职责,对辖区内的民办教育机构加强监督管理,并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安全隐患较大的坚决予以依法取缔,并于2020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各乡镇中心校要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辖区内民办教育机构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整改并汇总,形成整改情况报告。

3.县应急局要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督促民办教育机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调度,必要时予以通报、约谈,并将督促问题整改情况纳入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4.2020年4月初,县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核查。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