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医学证明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5-03-13 09:23信息来源: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二、承办机构:县卫健委所属医疗机构
三、服务对象:辖区居民在家、养老机构等正常死亡
四、办理地点:户籍地或现住址所在街道(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五、服务条件:申请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死者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其他死亡证明材料
六、服务流程:(1)申请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死者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其他死亡证明材料,向户籍地或现住址所在街道(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申请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2)医生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并签名盖章,一式四联(第一联填写单位存根、第二联 公安机关保存、第三联 死者家属保存、第四联 殡葬管理部门保存)。
七、服务时限:即办
八、服务机构: 固镇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各民营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九、投诉举报电话 : 固镇县卫健委举报投诉电话:0552-21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