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固镇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1.补贴范围:由病死猪扩大到其他病死动物(包括家禽、牛、羊、兔、犬、野生动物、水产品等)、屠宰场病死(害)产品、下脚料等废弃物。
2.补贴标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按照原规定和程序执行;其他病死畜禽按照0.5元/kg的标准给予补贴。
3.经费来源: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按照规定仍由省市县三级配套。其他病死畜禽及屠宰下脚料按规定进行无害化集中收集处理的,在国家没有出台无害化处理补贴办法之前,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
4.补贴对象: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实行集中处理病死畜禽的收集、转运、处理等环节实施者予以补助。原则上病死畜禽的收集、转运、处理由县处理中心负责,补贴资金统一支付给县处理中心。对于主动交送病死畜禽的,产生的费用由县处理中心与送交主体协商解决。
5.资金拨付。病死猪及屠宰下脚料的省市配套补贴资金仍按照原支付流程审核兑付。其它病死畜禽补贴资金由县处理中心按月统计汇总,分畜种形成《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情况月报表》,每月25日前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审核通过按季度汇总报县农业农村局研究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按县财政支付流程结算。
6.操作流程。
按照农业农村部《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规定的操作程序,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申报、勘验、收集、暂存、转运、处理及其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1)收集现场勘验。县处理中心收集病死畜禽时,由收集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部门防疫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勘验,初步确定病死畜禽的死亡原因,排除重大动物疫情后,收集人员填写《病死畜禽登记表》并拍摄影像资料存档。对享受保险的畜禽,保险公司也要进行现场核查,并做好信息材料收集,作为无害化处理补贴的佐证材料。
(2)处理现场核验。运输病死畜禽车辆进入县处理中心登记入库病死畜禽时,处理中心统计员在驻场官方兽医监督下认真核对畜种、数量和重量,填写《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县处理中心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时,要在驻场官方兽医监督下进行,并确保按照规定流程操作。乡镇畜牧兽医部门、县处理中心、县动物卫生监管人员要各司其职,对各环节材料登记造册。
7.咨询电话:0552-6098110
8.受理单位: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552-609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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