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无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批相关信息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4-04-30 10:39信息来源: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安排,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批事项统一到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各县区分局不再进行此类审批,故无此类信息。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