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固镇县2022—2023年度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刘集镇、王庄镇、县财政局:
根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 号)、《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 号)及《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2-2023 年度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2〕94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2—2023年度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一、救助原则
(一)以自力更生为主,救助为辅的原则。
(二)突出重点,分类施救的原则。
(三)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救助范围
刘集镇、王庄镇按照规定程序摸排,经公示无异议的需救助受灾群众。
三、资金救助标准
刘集镇、王庄镇要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
四、救助程序
(一)村(居)委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或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确定受灾户拟救助金额;
(二)刘集镇、王庄镇要对各村(居)委会提出的拟救助金额、申请材料、民主评议意见进行审核;
(三)刘集镇、王庄镇及辖区内的村(居)要利用政务公开栏,公示信息包含救助对象姓名、家庭地址、补助金额等内容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后,建立救助台账,在规定时限内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报县减灾救灾办审核。
(四)县减灾救灾办对刘集镇、王庄镇报送的救助对象信息、资金发放数据等进行审核;将审核确定的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和汇总表报县财政局。
(五)县财政局复核后办理支付,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至需救助群众“一卡通”账户中。
(六)刘集镇、王庄镇要依据资金发放表,建立健全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台账,并存档备查。
五、救助时间和步骤
1月9日,刘集镇、王庄镇完成《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实施方案》制定,刘集镇、王庄镇初审辖区内村居确定的每户具体救助金额,并将初审后的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及汇总表报县减灾救灾办公室(352141577@qq.com)后进行公示。1月13日前刘集镇、王庄镇要在一卡通系统完成造册,并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等相关的纸质材料经单位主要(分管)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减灾救灾办。1月16日县减灾救灾办会同县财政局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冬春救助”字样,并发送打卡提示信息。
六、健全档案,规范管理
刘集镇、王庄镇要建立台账,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保存实施方案、救助申请、救助人口一览表、公示图片、审核文件等相关材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永久存档)。
救助结束后,县减灾救灾办将择机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七、公平公正,加强督查
冬春救助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群众满意。要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审计,确保救助工作及时、高效、规范,坚决杜绝违规纪问题的发生。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救助对象不精准引发群众上访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将救灾款物变相挪作他用的,将严肃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唐俊;电话:6822110。邮箱:352141577@qq.com。
附件:2022-2023年度刘集镇、王庄镇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固镇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8日
附件:
2022-2023年度刘集镇、王庄镇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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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需救助户数(户) |
需救助人口(人) |
分配资金(万元) |
1 |
刘集镇 |
1096 |
2743 |
45 |
2 |
王庄镇 |
878 |
2619 |
43 |
合计 |
1974 |
5362 |
88 |
关于印发《固镇县2022—2023年度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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