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固镇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发布日期:2025-03-18 10:09信息来源: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 目录子项名称 | ||||
事项名称 | 基本编码 | ||||
事项类型 | 事项编码 | ||||
服务对象 | 实施清单编码 |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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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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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办理深度 | ||||
办理形式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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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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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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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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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所属区划 | ||||
实施主体 | 实施主体性质 | ||||
行使层级 | 办件类型 | ||||
委托部门 | 权力来源 | ||||
行使内容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联办机构 |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划分标准 |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下沉办理 | ||||
通办范围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
阶段性办理 | 办理时间段 |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特别程序 | ||||
是否支持预约 | 预约渠道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数量限制说明 | ||||
数量限制依据 | |||||
是否支持代办 | |||||
是否进驻大厅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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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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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jpg | ||
结果领取方式 |
电子文件线上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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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申请人自行线上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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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咨询方式 | ||||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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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2017年10月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0年4月4日建设部令第2号,2009年10月19日予以修改)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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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辖区内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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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无 |
|
竣工验收备案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无 |
|
规划核实合格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无 |
|
住宅质量保证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无 |
|
住宅使用说明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无 |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无 |
|
工程质量保修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无 |
办理流程
- 1.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www.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工作人员对群众提供的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办结: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按照申请人要求送达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