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5-03-18 10:11信息来源: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 目录子项名称 | ||||
事项名称 | 基本编码 | ||||
事项类型 | 事项编码 | ||||
服务对象 | 实施清单编码 | ||||
法定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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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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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办理深度 | ||||
办理形式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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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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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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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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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所属区划 | ||||
实施主体 | 实施主体性质 | ||||
行使层级 | 办件类型 | ||||
委托部门 | 权力来源 | ||||
行使内容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联办机构 |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划分标准 |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下沉办理 | ||||
通办范围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
阶段性办理 | 办理时间段 |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特别程序 | ||||
是否支持预约 | 预约渠道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数量限制说明 | ||||
数量限制依据 | |||||
是否支持代办 | |||||
是否进驻大厅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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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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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jpg | ||
结果领取方式 |
电子文件线上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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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线上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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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咨询方式 | ||||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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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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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 1.受理:申请人通过线下窗口或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www.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查。 3.制证:根据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制证。 4.办结: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 5.送达:对办理结果证照予以送达。
中介服务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 附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