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公管投诉〔2023〕11号投诉处理决定书
固公管投诉〔2023〕11号
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
(一)投诉人
名 称:安徽文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 372 号 5 幢 204 室
(二)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固镇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固镇县谷阳镇谷阳路西段国投集团二楼
联系电话:0552-2599929
二、投诉项目、投诉事项
投诉项目:《固镇县西城区城市更新项目(许慎中学建设项目)电脑设备采购项目投诉书(编号:BB2023GZCGC126)》。(采购日期:2023-07-12 )
投诉事项:12 、机房教学管理平台软件:(4)需提供云桌面的软件的著作权登记证书。(7)支持超级镜像功能,可通过一个标准镜像可以支持多种不同硬件配置,可覆盖不同品牌、跨越不同代的 CPU 。( 11) 支持复杂网络环境、跨校区跨互联网部署。IP可达即可部署,支持 WIFI/4G网络的更新桌面。满足学校使用 WIFI的使用场景,简化网络结构。 (18)专属打印机管理模块,支持打印机的个性化管理。打印机配置在终端和服务器端都保留,如果终端使用还原桌面,打印机配置不需要重新在客户机上设置。
提交针对这三条跟需求并无关联的需求参数,未给予答复或者修改。
投诉请求:采购人本次所列的参数质疑部分,请于删除修改。
三、查明的事实及得出的结论
(一)查明的事实。
相关投诉反馈给采购人后,采购人主动删除该项目“采购清单第三项机房电脑第12项:机房教学管理平台软件”全部内容。
四、处理决定及依据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固镇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固镇县财政局 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日
皖公网安备3403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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