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7955/202308-00054 信息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5-03-17 17:10
发布机构: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5-03-17
来源单位: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性: 有效
名  称: 【办事指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文  号: 词: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发布日期:2025-03-17 17:10信息来源: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一、受理机构

固镇县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二、决定机构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办事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2个工作日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第二十三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3.《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3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发布,2016年11月2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修改)第四条: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受理预审申请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使用标准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对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进行预审,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1年7月25日国土资源部令第7号发布,2004年11月1日国土资源部令27号修订,2008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第一次修正,2016年11月2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第二次修正)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第四条: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五、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3、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4、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相关产业政策文件);5、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示意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及其他相关图件;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7、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200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

六、办事条件

1.建设项目用地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修改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条件;3.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

七、办理流程

1、受理:窗口受理;2、审查: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局内部会审会签;3、办结:下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并送达;4、快递送达。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县政府批准的相关税费。

九、办理时间及地址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汉兴大道固镇县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