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7955/202310-00029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三农,DOC
内容分类: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发布日期: 2024-04-30 15:56:09
发布机构: 固镇县 成文日期: 2024-04-30
来源单位: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性: 有效
名  称: 【申请指南】强制扑杀补助申请指南
文  号: 词: 强制扑杀

【申请指南】强制扑杀补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4-04-30 15:56信息来源: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1.政策依据:《动物防疫 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7〕35号)、《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项目资金实施方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

2.补贴对象: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3.补助范围: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4.补贴标准: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非洲猪瘟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1200元/头。

5.申请程序:养殖场户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上报至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复核后拨付补助资金。

6.申请材料:

(1)强制扑杀补助书面申请(报告);

(2)养殖场户生产、防疫记录;

(3)其他相关资料。

7.咨询电话:0552-6099110。

8.受理单位: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9.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10.补贴结果:在相关网站和场所公示。

11.监督渠道:举报电话:0552-6058005。

12.地址:固镇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第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