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8317/202303-00008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6-09 17:46:50
发布机构: 固镇县 成文日期: 2023-06-06
来源单位: 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性: 有效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固镇县住建局副局长徐善超解读《关于西城区城市更新老体育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文  号: 词: 保障性安居工程

【负责人解读】固镇县住建局副局长徐善超解读《关于西城区城市更新老体育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9 17:46信息来源: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2023518日,《固镇县西城区城市更新老体育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以下简称《征收决定》)印发实施,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善超对《征收决定》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问:本次征收范围及征收对象是什么?

答:房屋征收四至范围:谷阳路以北、体育东巷以西、迎宾大道以南、体育西巷以东区域(具体改造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问:本次征收由哪个单位负责?

答:征收主体为固镇县人民政府,征收部门为县住建局,具体征收工作由征收部门委托县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办公室组织实施。

问:什么时候群众能前去签约?

答:2023530—2023628日。

签约比较早的群众有没有相关的奖励或者补助政策?

答:有的。凡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依时序实行梯次奖励。按被征收房屋认定合法面积,第1—7天奖励500/平方米,最高奖励10万元;第8—30天奖励200/平方米,最高奖励4万元。另外,在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时间第一天签约的,再次给予被征收房屋核定面积100元/平方米的奖励。被征收人是孤寡老人、二级以上残疾人且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交房的,给予一次性补助每户1000元。

问:本次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有哪些方式?

答:一共有三种,分别是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票安置。被征收人可自行选择;除沿街商业经营以外的非住宅类房屋实行货币补偿,不予产权调换。沿街商业经营房屋(含住改营)按沿城市主次街道的第一层、第一自然间予以确认产权调换安置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