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7955/202401-0004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企业,其他
内容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日期: 2024-04-09 11:06:14
发布机构: 固镇县 成文日期: 2024-04-09
来源单位: 中国应急信息网 性: 有效
名  称: 【主动回应】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整治,蚌埠市这样做
文  号: 词: 【主动回应】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整治,蚌埠市这样做

【主动回应】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整治,蚌埠市这样做

发布日期:2024-04-09 11:06信息来源:中国应急信息网 浏览量:


 

按照国家、省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求,结合省安委会一季度督导蚌埠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整改意见,蚌埠市在全省率先起草制定《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市安委会名义印发执行。

蚌埠市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疏堵结合、破立并举、全链条治理”指导思想,共9条具体内容。重点围绕政府与部门职责、充电桩建设、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电价保障四个方面展开,直面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痛点、难点问题,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特别是在认真推进专项整治“车不入楼、车不入户、杜绝非法改装、禁止飞线充电”等刚性措施的同时,站在广大群众的角度,谋划增建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协调充电价格优惠政策,着力构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管理办法》明确了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了住建、消防、公安、自然资源、市场、应急、发改、经信、电力等部门行业监管职责;明确充电设施建设基本原则、建设方式、选址布局、实施步骤;明确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安全充电的6条严禁行为;明确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合表电价并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在具体做法上,蚌埠市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市安委办、消安办将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督导考核、季度“赛马”,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加强重点督导,及时通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及时会商协调,防止推诿扯皮,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普法当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运用“案例教育法”,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对发现有飞线充电行为的,以教育劝导为主,并发动亲友、邻居和业委会共同监督;对多次不听劝阻的,向基层消防站所、公安派出所举报,也可通过12350热线进行举报。三是政府主导、标本兼治。市安委办落实4月6日市长办公会议要求,协调城管、园林、规划、住建部门,在全市设立18个老旧小区试点建设单位,择优召开试点推广工作现场会;各县区参照市级做法,逐步推广。出台地方政策鼓励支持市、县两级政府平台公司和物业公司参与充电桩建设,采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实现电动自行车信息查询、安全追溯等数字化管理。

民生无小事

切实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顽疾”,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规范有序、最大限度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群众的期盼。蚌埠市的做法值得学习借鉴。

关于印发《蚌埠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蚌埠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蚌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