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市应急支队、市救灾中心:
现将《蚌埠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蚌埠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蚌埠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努力做到“两不三少双降双争”,即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不发生因灾亡人事件,一般事故少亡人、少伤人、少损失,继续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在全省目标考核中“争先进位”、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争光添彩”。
一、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1.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持续优化安全生产季度“赛马”方案,严格安全生产督察、督导工作,创新考核巡查机制方法,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办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059611)
2.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聚焦当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强化治本措施,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充分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统筹推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乡自建房、特种设备、商业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
(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办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059611)
3.强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加大矿山治理提升工作力度,实施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推进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责任科室:安全生产基础科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076630)
4.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聚焦“一防四提升”工作主线,综合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危化品重点县专项指导服务,持续推动达标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化工园区问题整改。持续管控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领域、安全准入和产业转移等安全风险,推进企业本质安全改造和老旧装置安全分类整治。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检查督导。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排查整治。
(责任科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060700)
5.推进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安全整治。突出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推广工贸企业监管系统的使用。持续加大重点工贸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力度。(责任科室:安全生产基础科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076630)
6.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力。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强化执法培训和比武练兵,推动技术检查员、社会监督员选配。从严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着力解决执法“宽松软虚”问题。(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054492 0552-2070022)
7.严格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开展培训考试机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压实培训机构和考试点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要求,推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考试点软硬件条件升级达标。严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严格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每年再教育要求,探索运用工贸安全监管APP开展线上安全培训。(责任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054499)
8.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围绕“智慧应急”,加快推进非煤矿山、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一步强化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应用,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责任科室:规划科技科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568855)
9.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严格事故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办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059611)
二、强化自然灾害防范应对
10.深化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改革。整合设立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整合力量,充实职能,统筹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应对处置效能。(责任科室:灾害预防和救灾科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568066)
11.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扎实推进预警指挥能力、航空应急能力、基层防灾能力建设。(责任科室:规划科技科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568855)
12.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按照“市、县、乡、村”逐级落实防汛抗旱包保责任制,明确防汛包保责任人职责清单、防汛抗旱工作检查办法,理顺在建工程、景区景点等薄弱环节的防汛责任。开展重点县防汛风险“一张图”编制试点,完善市级防汛物资布局和管理机制。完善落实防汛预警、应急联动、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和跟踪反馈工作机制。(责任科室:火灾防治管理和防汛抗旱科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155288)
13.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源头管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强化综合会商研判、短临预报和预警“叫应”协同衔接。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全省森林灭火力量编成和跨区域增援预案编制,绘制高火险区、风景区和国有林场应急指挥“一张图”。(责任科室:火灾防治管理和防汛抗旱科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155288)
14.提高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能力。建立完善地震应急响应快速处置、队伍力量指挥调度、长三角区域协同联动机制,编制重特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制定《安徽省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责任科室:灾害预防和救灾科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568066)
15.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转化。建立普查数据常态化动态调整和共享共用机制,开展县域普查成果应用试点。鼓励引导基层灾害信息员准确识别灾害风险、快速报送隐患信息,更好发挥前哨作用。(责任科室:灾害预防和救灾科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568066)
16.规范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定我市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规范,打造规范化管理样板库,优化市级救灾储备库布局,完善多元化物资储备方式,丰富救灾物资储备种类。建立救灾物资快速调拨机制,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责任科室、单位:灾害预防和救灾科、市救灾中心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568066)
17.努力夯实地震灾害风险防范基础。持续高质量推进蚌埠市城市活断层探测工作,全面完成项目总验收,扎实推进我市活断层探测数据库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协调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徽省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范围清单》,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强化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确保“应评尽评”。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评估试点,进一步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范能力。推动蚌埠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系统在蚌埠市应急指挥系统中一体建设,同步推进。(责任科室:震害防御科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070033)
18.着力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质效。主动加强与宣传、教育、科协等部门的联系,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工作,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长效机制。积极创新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形式,强化与主流媒体联动合作,持续做好重点时段防震减灾科普工作。加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学校创建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科室:震害防御科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070033)
19.全面提升地震监测保障服务能力全力抓好震情监视跟踪,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和前兆变化,加强会商研判;全面加强人员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地震监测设备运维及监测数据质量;继续完善“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及时优化调整宏观观测点网点布局,定期开展培训和检查,强化宏观异常和震后灾情信息的搜集上班,确保群测群防队伍在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响应中发挥作用。(责任科室:监测预报科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070007)
20.提高地震应急准备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化地震现场应急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工作预案和12小时应急服务响应清单,理顺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应急值守;制定并严格落实蚌埠市地震应急“一图、二表、三清单”,加强值班值守,随时按照“一图、二表、三清单” 做好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做好应急辅助决策系统维护,定期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和专题图册;加强地震现场工作队业务培训和训练演练,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震时能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地震应急应对。(责任科室:监测预报科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070007)
三、加强应急指挥能力建设
21.强化应急指挥中心功能。以实战标准建设应急指挥中心,推动县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调度指挥、会商研判、响应联动、业务保障等功能,强化部门间的数据汇聚、系统集成,建立完善各类支撑信息数据库,提高服务实战能力。(责任科室:应急和救援管理中心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568855)
22.健全应急指挥机制。完善部门间、军地间、区域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响应能力。强化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工作协同,共建共用应急联合指挥平台。推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与消防站联合建立平战一体的应急指挥平台。(责任科室:应急和救援管理中心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568855)
23.完善会商研判制度。强化灾害事故的综合会商研判,及时分析研判灾害事故态势,会商应对处置方案和措施,发布预警信息,提高针对重点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靶向发布能力。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依法查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行为。(责任科室:应急和救援管理中心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568855)
24.提高应急指挥保障能力。完善应急指挥可视化分级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市、县、乡三级应急指挥可视化工作响应圈,常态化开展应急指挥可视化拉动。建设应急指挥专网,配置卫星电话、北斗终端、卫星便携站等应急指挥通信设备。(责任科室:应急和救援管理中心、规划科技科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568855)
25.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建设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和应急救援基地。编制应急救援力量和救援装备“一张图”。推进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现场协调机制、专业救援队伍与社会应急力量共训共练和救援合作机制。(责任科室:应急和救援管理中心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568855)
四、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26.健全基层组织体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因地制宜,推进乡镇(街道)“十有”、村(社区)“三有”建设。开展“菜单式”“清单化”的应急预案编制。全面推进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责任科室:应急和救援管理中心、灾害预防和救灾科、火灾防治管理和防汛抗旱科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568855、0552-2568066、0552-2155288)
27.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常态化应急科普机制,传播安全理念、安全防范和应急避险知识。用好“案例教育法”,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季节性特点和安全防范重点,全媒体开展法律法规、安全文化和应急科普知识宣传。发挥应急广播作用,开展预警发布、信息传递和知识普及。开展好“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周”等社会化宣传活动。推动安全教育体验场馆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灾害预防和救灾科、应急和救援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054492、0552-2568066、0552-2568855)
28.完善社会参与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强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严格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修改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转型升级。(责任科室:安全生产基础科、应急和救援管理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办、灾害预防和救灾科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076630、0552-2568855、0552-2059611、0552-2568066)
五、强化应急管理基础保障
29.强化法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树牢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依法履行应急管理职能。(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054492)
30.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实施应急管理领域安全和应急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严格规范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管理。(责任科室:办公室、规划科技科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054499、0552-2568855)
31.加强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强应急数据汇聚和治理,深化大数据分析应用,推进高危生产工艺热安全、粉尘涉爆危险性等科学研究,提高应急辅助决策和应急救援专业支撑能力。推进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切实做好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系统运维管理,保障网络安全。(责任科室:规划科技科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568855)
32.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市县政务服务事项“全省一单”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和信息化应用。(责任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054499)
33.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紧扣社会关切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加强“民声呼应”办理,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责任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054499)
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34.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守政治定位,突出理论底色,丰富学习载体,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责任科室:机关党委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568655)
35.着力提升党建品牌建设。认真落实《2024年蚌埠市直机关工委党建服务清单》,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先锋1号工程,充分发挥出党建品牌的引领作用,激发机关基层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责任科室:机关党委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568655)
36.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细则的要求,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营造正气充盈的干事创业环境。(责任科室:机关党委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568655)
七.其他重点工作
37.完成牵头单位分解的招商引资、支持工业发展、食品安全、金融工作、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巩固脱贫成果、文明创建、综治、扫黑除恶工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营商环境、民营经济、质量工作、就业创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管理、交通运输发展、效能建设、财政资金制度建设、预算绩效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双拥工作、数字经济发展、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公安工作、信访工作、全民科学素质、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文和会议制度落实、保密、电子公文安全应用试点、档案工作、国家安全工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群众满意度、深化改革、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退役军人工作、军民融合发展等目标任务。(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监督电话:0552-2054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