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7955/202409-00052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9-23 18:02
发布机构: 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9-23
来源单位: 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性: 有效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固镇县住建局副局长徐善超解读《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濠城镇垓下遗址景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文  号: 词: 房屋征收

【负责人解读】固镇县住建局副局长徐善超解读《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濠城镇垓下遗址景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3 18:02信息来源: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2024725日,《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濠城镇垓下遗址景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以下简称《征收决定》)印发实施,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善超对《征收决定》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问:本次征收范围及征收对象是什么?

答:房屋征收四至范围:濠城镇垓下村新建沟以东、汉王街以南(含汉王街两侧)、307省道以北、小王庄以西区域(具体征收改造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问:本次征收由哪个单位负责?

答:征收主体为固镇县人民政府,征收部门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征收工作由濠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问:什么时候群众能前去签约?

答:2024728—2024927日。东昌街两侧及西昌街老粮站周边以外区域签约期限另行通知。

问:签约比较早的群众有没有相关的奖励或者补助政策?

答:有的。凡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依时序实行梯次奖励。按被征收房屋核定面积,第1-15日内签约的奖励100/平方米,最高奖励2万元;第16-30日内签约的,奖励50/平方米,最高奖励1万元。安置按照先签约拆迁先选房型和楼层的原则进行。

问:本次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有哪些方式?

答:一共有三种,分别是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票安置。被征收人可自行选择;除沿街商业经营以外的非住宅类房屋实行货币补偿,不予产权调换。沿街商业经营房屋(含住改营)按沿城市主次街道的第一层、第一自然间予以确认产权调换安置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