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7955/202409-00067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科技、教育,其他,其他,DOC
内容分类: 控辍保学 发布日期: 2024-09-20 15:00
发布机构: 固镇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9-20
来源单位: 固镇县教育局 性: 有效
名  称: 关于做好2024年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
文  号: 固教办〔2024〕12号 词: 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

关于做好2024年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0 15:00信息来源:固镇县教育局 浏览量:

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局属单位、民办学校:

为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控辍保学相关规定,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权利,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5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皖教秘〔2024〕137号)《蚌埠市关于印发〈2024年乡村义务教育巩固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突出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控辍保学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从对广大学生切身利益极端负责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控辍保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明确目标任务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全面提升原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水平。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加强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通过控辍保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原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全部入学,一个不辍学。

三、突出监测重点,全面摸清工作底数

学校要健全辍学学生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扎实开展排查比对工作,重点关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通过“四查三比对”(查户籍、查学籍、查在校学生、查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用户籍与学籍比对适龄失学儿童少年、用学籍与在校学生比对辍学学生、用辍学学生与脱贫户数据库比对脱贫户辍学学生)、“铁脚板摸排”(登门入户查无户籍、无学籍、实际未上学学生)等方式,摸清工作底数。建立“三本台账”,即建立适龄儿童台账(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含失学学生,下同)、辍学学生台账。严防学生“名在人不在”脱离学校教育与管理,导致其遭受侵害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要主动与公安部门沟通,全面掌握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具体信息,及时了解就学去向,并根据自查结果等动态更新,做好台账建立、辍学帮扶和就学保障工作,确保“三本台账”底数清楚、更新及时、人账相符。

四、强化帮扶力度,筑牢防范辍学底线

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指南工作要求,依托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和省中小学学籍系统中的控辍保学台账,及时核实处理疑似辍学学生,确保新增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管理服务平台。对辍学学生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劝返复学,并做好劝返记录。学校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熟悉控辍保学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熟练操作管理服务平台,掌握劝返复学和关爱工作的基本方法,提升基层学校控辍保学水平,切实筑牢控辍保学底线。

五、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报告制度

(一)成立工作小组,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学校要成立控辍保学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完善控辍保学复学机制。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及时入学或辍学的,学校要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乡镇、村居做好入学和劝返复学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应敦促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尽早使子女入学或复学。要积极主动对接乡村振兴部门,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和工作要求,依法采取控辍保学措施。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的认识。积极向社会和家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各校可通过拉横幅、展板、电子屏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学生依法维护自身接受教育的权利。

(三)建立月报、零报和通报制度。学校要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及时发现并核实缺勤学生情况,加强家校联系,防止学生辍学。学校每月汇总各班考勤情况,对按有关规定认定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学生,及时纳入相应台账,并报告乡镇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明确专人负责控辍保学报告工作,确保报告内容的准确性。把握“月-季度-学期-学年”四个关键节点,确保报送工作的及时性。抓住“报告-复核-调研-评估”四个关键任务,确保报送工作的闭环管理。建立报送责任追究机制,对瞒报、漏报、迟报辍学情况或未履行劝返、帮扶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报送工作的严肃性。每月20日上午下班前,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乡镇中学、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局属单位以校为单位,把附件和相关宣传图片、报道上报县教育局教育股,电子版传gzxjjk@126.com邮箱。县教育局每月通报上月辍学统计暨问题和整改情况,并将统计结果作为对各学校年度考评的重要参考。

六、加大关爱力度

(一)关注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落实教育保障。学校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等未成年特殊群体在校就读情况。学校要加强跟踪,认真做好摸底统计留守儿童情况,及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健全学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档案,完善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一对一、手拉手”帮扶体系。各校要深入了解学生心理状况、学习生活;建立健全家校沟通平台,各校班主任或包保教师每周至少进行1次电话家访,每学期至少1次实地家访,及时通过QQ、微信联系家长等方式掌握学生思想动向。关爱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活动,年终有总结,全程跟踪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情况,把关爱工作做到全覆盖。

学校要根据《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指南》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工作安排等,加强留守儿童之家硬件和软件建设。学校标准化、规范化配置留守儿童之家各类设施设备,要保证留守儿童之家都有电脑、电话、图书、报刊、文体器材等,可因校制宜建设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室、音乐活动室、美术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充分满足留守儿童活动需求。

(二)关爱残疾学生,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由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家长(法定监护人)和学校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对具备学习能力的采取随班就读和进入特校读书,对不能正常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对目前确实不能接受义务教育的,可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或向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申请评估鉴定是否具备学习能力。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任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加强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关爱和教育,确保其平等接受教育和享受政策,要建好“一生一档”,开展好针对性的学习关怀和生活关爱活动。

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送教上门”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服务。选用德才兼备,教学经验丰富并乐于此项工作的教师送教,并充分发挥党员教师模范带头作用。领导小组负责审核送教方案,督促送教人员认真负责地完成好“送教上门”工作。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要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制定“送教上门”工作方案,每周“送教上门”一次,一次不少于2课时,填写“送教上门”服务卡,并张贴在学生家显著位置。学校要将“送教上门”学生纳入学生常规管理,将“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常规教育教学检查,记录检查结果,每学期期末进行质量评估验收,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严禁歧视或刻意劝退残疾学生。对不具备“送教上门”服务条件的,每月可进行一次送温暖、送关爱活动。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和特殊群体关爱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职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努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积极开展工作,准确报送材料。各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关爱活动,并及时上报各项工作材料。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月报告制度,每月20日前如实上报控辍保学动态管理月报汇总表、控辍保学宣传图片和关爱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月报,坚决防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做到台账数据真实准确。

(三)加强督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县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加强督查。对控辍保学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发生原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辍学的,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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