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上森木业有限公司LVL胶合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上森木业有限公司LVL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固镇县环境保护局水环境(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52-6075231 6075059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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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LVL胶合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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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固镇县刘集镇工业集中区乡村振兴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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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上森木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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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位于刘集镇工业集中区乡村振兴产业园,总投资14000万元,总面积约9500平方米,项目分两期,一期生产建设3万立方米LVL胶合板生产线两条,年产30000立方米LVL胶合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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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配胶、涂胶、热压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碎、铺板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锯边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水污染防治: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周边农田堆肥处理;生产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锅炉废水等,用于厂区道路降尘使用。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废胶渣、废活性炭、设备清洗废水等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对厂内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危废暂存间等部位防渗工作,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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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府网和蚌埠市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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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皖公网安备3403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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