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浩晟源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终端电子产品车载玻璃盖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浩晟源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终端电子产品车载玻璃盖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固镇县环境保护局水环境(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52-6075231 6075059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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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智能终端电子产品车载玻璃盖板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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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新马桥镇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光电产业园8-10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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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浩晟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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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位于固镇县新马桥镇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光电产业园,总投资4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为8146.03㎡,形成年产3000万片智能终端电子产品车载玻璃盖板的生产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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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8#生产厂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丝印、烘烤等废气经抽排风系统、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9#生产厂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丝印、烘烤等废气经抽排风系统、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10#生产厂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丝印、烘烤等废气经抽排风系统、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水污染防治: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浓水、解水废水及清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解水废水、清洗废水及浓水一同排放至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区光电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南区)处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废切削液滤渣、废切削液桶、废网版、废油墨桶、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对厂内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废暂存间、辅料仓库、解水区等部位防渗工作,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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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府网和蚌埠市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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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皖公网安备3403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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