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固镇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行为,着力解决好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5〕6号)《2025年蚌埠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意见》(蚌普招委〔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5年固镇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证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在城镇逐步建立以实际居住的房产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着力改变“农村空、城镇挤”的现象,逐步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努力保证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相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坚持政策的连续性,体现工作的创新性,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地都能入学,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入学待遇。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书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公办民办同步招生的原则。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全面推行“阳光招生”。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加大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四)坚持县级统筹、学校为主、分级管理的原则。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招生工作,各中心校(教育集团)统筹管理、协调处理所辖小学(校区)招生入学有关工作。
(五)坚持部门联动的原则。成立固镇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生及其家长的身份、户口、不动产、拆迁安置、务工和社保、投资、商住房交付和供电等材料的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招生范围和对象
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招尽招。
四、实施办法
(一)入学年龄: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并报县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201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学校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严禁任何小学招收201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进入小学一年级或插班就学。
(二)报名基本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及按要求必须提供的其他各类入学证明材料。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通过大数据查询或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疫苗接种、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三)农村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1.小学一年级。按照“划片、就近、免试”的要求,原则上以行政区划为准,由中心校结合布局调整、人口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各中心校要加强对所辖小学特别是乡镇中心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控制大班额。跨学区招生,有关学校须达成一致意见或上报县教育局、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2.初中一年级。按照“对口、就近、免试”的要求,招生范围原则上仍按照《关于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及招生范围的通知》(固教办〔2013〕97号)文件执行,跨学区招生须经有关学校达成一致意见或上报县教育局、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四)县城地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1.入学条件
(1)县城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提供户口本、房产(拆迁安置)手续或用电证明等材料,对应学区入学。
(2)非县城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县城拥有住房(不包括写字楼、仓库、车库、商铺)的,提供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等有关证明材料;期房一般不作为入学依据,如业主提供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契税缴纳凭证,经县教育局同意,可统筹安排其子女入学。探索实行在一定时间跨度内(小学6年、初中3年),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共有房产也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好房产业主、是否满年限等信息登记、核查、比对工作。原则上,适龄儿童少年祖辈等其他非法定监护人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②县外来我县投资的(投资股东、实际投资人和企业高管人员)。由外来投资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招商引资企业证明(加盖县招商和合作中心公章)、股东名册复印件(企业盖章)、实际投资人(或企业高管)工资流水、“五险”发票、户口本、身份证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进城务工的,提供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劳动用工合同》和自申请入学之日起前6个月(截至当年8月31日)以上的向人社部门所缴纳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险”发票原件,可视为符合条件。
④符合相关照顾政策的。如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归侨子女、县级以上“好人”子女等,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除以上情形外,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城就读的,经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学校研究确定。谷阳中心校所属小学、连城中心校所属胡元小学遵照以上条款执行。
2.小学一年级招生安排
(1)报名方式。2025年县城地区义务教育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并结合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于2025年7月16日—17日登录“固镇县县城地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可通过“皖事通”上的“教育入学一件事—蚌埠市—固镇县”入口登录报名。按要求完善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于2025年7月18日—19日到所在学区(学区划分见附件2)学校,由学校协助做好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工作。已取得小学学籍的,不得重新报名。
(3)材料审查。招生学校依据县教育局学区划分指导性意见,组织预报名。7月20日—22日招生学校汇总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信息,分类到有关部门进行审验后,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县教育局根据招生情况可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7月25日前,学校根据县教育局反馈结果,在学校公示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4)招生批次
①第一批次:户籍类。
②第二批次:房产类。
③第三批次:外来投资、进城务工等其他类别。
3.初中一年级招生安排
城区小升初招生办法见《固镇县2025年城区小升初对口招生工作方案》(固教〔2025〕34号)。入学报到时间8月24日—25日。
4.县城地区以外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入(转)学
(1)集中入(转)学安排。7月20日—22日,符合入(转)学条件的,携带有关材料,到学区对应学校现场报名登记(学区划分见附件2)。
(2)材料审查与入学。7月23日—24日招生学校分类汇总入学信息,到有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查后,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县教育局根据招生情况可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7月28日前,学校根据县教育局反馈结果,在学校公示后,安排入学。
(3)因故没能在规定时间办理入(转)学的,8月24 —26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学区对应学校现场报名登记。学校按规定办理材料审查与入学。
5.材料审查要求
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学校,对提供的入学材料要严格把关,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具假证明、假手续,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保证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县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可对生源进行调剂,任何学校不得拒收。符合进城就读条件的入(转)学生,因学校无相应年级,相对就近学校应根据原招生范围妥善接收。任何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转)学。原则上,学期中间不予转学、城区各校之间不予转学、小学六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后不予转学、初中生物地理学业考试报名后不予转学。
五、民办学校招生
参与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经县教育局批准设立的学校。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招生,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学校招生简章和招生方案,6月底前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和实施。学校收费须经教育和物价部门审核。严禁非起始年级招生;严禁计划外招生;严禁超班额招生;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提前招生和擅自招生;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恶性抢夺生源、重复招生和乱收费。不得迫使或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非起始年级,原则上只转出、不转入,确需转入的,严格控制学位,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新生入学实行线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具体报名方法见《2025年秋季固镇县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见附件4),应通过电脑派位的办法招生。任何学校不得跨县域招生。
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因违规招生被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做不合格处理,并限期整改,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对拒不执行改正的,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六、特殊群体少年儿童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县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以及儿童少年的居住证、身份证明材料等报名入学。有房产的,在房产所对应学区入学;无房产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本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实现零障碍入学。
2.残疾儿童入学。为切实保障盲、聋哑、智障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按照就近就便、优先安排的原则,安排其进入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切实发挥残疾人专家委员会、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作用,积极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诊断评估、提出入学安置建议。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学区范围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为残疾适龄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学籍管理系统。
各学校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子女、残疾儿童及回户籍所在地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应收尽收,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
七、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对政策的知晓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工作难度大,各学校要从维护教育稳定、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致小学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要印发到每一名学生及其家长,并收存回执。各学校要将县教育局的招生文件、学区划分、对口安排等在学校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
(二)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规范转学手续,转学须经转入学校和转出学校签字同意后,由转入学校负责上报转学材料至县教育局教育股审批。学生入学后,接收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及时为学生办理入转接手续,实现“人籍一致”。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
(三)实行开门招生
学校是招生主体,招生期间学校要安排领导带班值班,开门接待学生及其家长,宣传、解释招生政策,妥善处理招生有关问题。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学校登记、统计上报县教育局。不得推诿扯皮,不得将咨询、报名人员拒之门外。
(四)严肃招生纪律,实施“阳光招生”
1.学校对招生工作负主体责任,书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要选派作风正派、工作认真、原则性强的人员从事招生工作。
2.县教育局将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同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同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严禁小学一年级擅自招收规定年龄以下的学生;严禁不足龄儿童随班就读;严禁为小学在校学生延缓办理学籍;严禁在招生时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测试或考试;严禁未经审核、审批擅自招收不符合进城就读条件的学生;严禁擅自跨学区招生;严禁先入班,后办理入学手续;严禁借读和人籍分离:严禁在招生工作中吃拿卡要、收受礼金和财物。
3.各有关学校要依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的招生方案,6月底前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后,于招生前一周向社会公示。
4.县教育局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对学校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奖惩。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八、附则
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属固镇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1.固镇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固镇县2025年县城地区义务教育招生学区划分指导性意见(修订)
3.2025年秋季固镇县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4.2025年秋季固镇县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
5.2025年秋季固镇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安排
6.固镇县义务教育招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1:
固镇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招生工作。
二、县公安局:负责户籍核查工作,打击假证制造、使用等违法行为。
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不动产权证核查工作。
四、县住建局:负责房产证和商住房竣工验收手续核查;协调处理房地产开发商涉及招生工作的有关问题。
五、县棚改办:负责拆迁安置协议有关材料的核查工作。
六、县人社局:负责《劳动用工合同》和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险”社保材料的核查工作。
七、县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负责招商引资企业界定,投资股东、实际投资人、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入学政策宣传。
八、县供电公司:负责用电开户、缴费信息核查工作。
九、谷阳镇政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涉及村居、学生家长等有关问题。
十、县教育局:负责招生具体工作。
附件2:
固镇县2025年县城地区义务教育招生
学区划分指导性意见
(修订)
为保证县城地区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5〕6号)《2025年蚌埠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意见》(蚌普招委〔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区生源、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区域地段、交通状况等实际情况,就2025年县城地区义务教育招生学区划分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小学入学划片、小升初对口。
(二)保证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
二、学区划分
(一)小学
1.城西公园以东、胜利路以西、谷阳路以南、铁路以北,一小教育集团胜利路校区;胜利路以东、黄园路以西、谷阳路以南、牛市西巷以北,一小教育集团胜利路校区。
2.胜利路以东、黄园路以西、牛市西巷以南、铁路以北,一小教育集团庙岗路校区和胜利路校区公共学区(一小教育集团统筹安排)。
3.铁路以南、浍河以北,一小教育集团三里湾校区。
4.黄园路以东、东风路以西、浍河路以南、铁路以北,一小教育集团庙岗路校区。
5.东风路以东、三八河以西、浍河路以南、浍河以北,五小教育集团浍河路校区。
6.三八河以东、浍河以北以及浍河南前台村,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浍河路校区和创业路校区公共学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统筹安排)。
7.黄园路以东、立新路以西、谷阳路以南、浍河路以北,五小教育集团浍河路校区和烟库路校区公共学区(五小集团统筹安排)。
8.立新路以东、三八河以西、谷阳路以南、浍河路以北,五小教育集团浍河路校区和谷阳路校区公共学区(五小集团统筹安排)。
9.城西公园以东、黄园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南、谷阳路以北,一小教育集团胜利路校区与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胜利路校区公共学区。
10.黄园路以东、立新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南、谷阳路以北,五小教育集团烟库路校区。
11.立新路以东、三八河以西、迎宾大道以南、谷阳路以北,五小教育集团谷阳路校区。
12.迎宾大道以北,包括桥口村、五里村、七里村和田庄村,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立新路校区和胜利路校区公共学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统筹安排)。
13.水上派出所户口,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创业路校区;渔民上岸,根据实际居住地点,以房产证或安置手续就近入学。
14.城南村,胡元小学学区。
15.浍河以南、胜利南路以西、方前路以北,二实小学区。
16.浍河以南、胜利南路以东、铁路以西以及方前路以南、胜利南路以西,固镇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何集路校区。
17.涉及教育集团内部之间学区问题可由教育集团统筹安排;其他相关学区问题按有关约定执行。
(二)初中(仅限于县城地区以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使用,城区小升初安排见《固镇县2025年城区小升初对口招生工作方案》)
1.固镇三中教育集团本部:迎宾大道以北、黄园路(可向北延伸)以东。
2.固镇三中教育集团许慎校区:黄园路(可向北延伸)以西、铁路以北。
3.实验中学教育集团谷阳路校区:黄园路以东、三八河以西、迎宾大道以南、浍河路以北。
4.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南城校区:铁路以南。
5.固镇四中:三八河以东(含前台村)。
6.县立初级中学:黄园路以东、三八河以西、浍河路以南、铁路以北(不含前台村)。
三、说明与要求
(一)远近不是绝对的直线距离,就近不是最近。
(二)学区划分每年可能会做适当调整,各学校要有大局意识,服从县教育局安排,积极接受县教育局的统筹协调。
(三)特殊情况入学的,根据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意向学校登记、统计,报请县教育局研究确定。
本指导意见最终解释权属固镇县教育局。
附件3:
2025年秋季固镇县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公告
为了保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超计划招生、教育乱收费等现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现将我县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固镇县户籍的适龄人群。
初中一年级:具有固镇县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2025年固镇县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在“固镇县义务教育网上招生平台”报名。平台登录办法:点击“皖事通”上的“教育入学一件事—蚌埠市—固镇县”入口登录,按照提示完成报名。不通过网上招生平台报名的,不予录取,不能建立学籍。一人限报一所民办学校,如一人多报、弄虚作假等,将取消录取资格。报名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截止后,学校、县教育局对报名信息审核,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三、规范招生行为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有关要求,学校应在审批地招生,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任何学校不得选择生源。小学招生计划、初中招生计划不调剂使用。考虑到学生和家长需求,原则上原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直升本校初中部,但包括在分配的招生计划内。严格学籍管理和转学,原则上只转出、不转入,确需转入的,不得突破招生计划;确需转出的,学校配合家长联系好接收学校后,方可转出。积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不得迫使或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
四、招生办法
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则全部直接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视情采取电脑摇号录取。摇号现场,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学校代表、纪检监察机关等现场监督,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及时公布录取结果。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按照当年招生入学有关规定、程序,回到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已被民办中小学校招收,但放弃入学资格的,须向原学区所在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自主选择学校。录取结果不予调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不予补招,且下一年度适当调减招生指标。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教育规律、人的成长成才规律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宣传,大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引导广大家长、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理性选择学校。利用电子屏、橱窗、微信群、QQ群等,主动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保障家长和社会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严肃纪律。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学校招生简章和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和实施。学校收费须经教育和物价部门审核备案。任何学校不得跨县域招生。严禁非起始年级招生;严禁计划外招生;严禁超班额招生;严禁提前招生和擅自招生;严禁线下招生和发生无籍生现象;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恶性抢夺生源、重复招生和乱收费。如发生违反招生纪律,将约谈学校具体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对学校通报批评并核减下一年度招生指标。
(三)加强监督。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全过程的监督。对在招生过程中因工作不实、处置不力、把关不严等产生不良舆情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年检不合格直至取消办学资格的处罚,并依法依规追究学校举办者和校长的责任。
招生举报电话:固镇县教育局教育股:6017182
收费举报电话:固镇县教育局财务审计股:6015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