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序、高效处理我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依据教育部《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蚌埠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固镇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突发事件定义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教育系统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心健康、校舍资产、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教育系统舆论形象、社会公共安全、国家权益等受到损害、破坏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县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伤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工作网格化和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措施,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的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处置的培训和演练,减少突发事件发生。
(3)健全体系,加强合作。县教育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体系和信息传输系统,协调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科学构建社会救助的应急网络,以达到快速反应、及时救助的工作要求。
(三)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分为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苗头倾向性事件、省市县领导关注的信息等。
(四)事件分级
按突发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Ш级(较大),IV级(一般)。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固镇县教育局是固镇县区域内教育系统所属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行政领导部门,组织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县教育局成立突发事件总指挥部,县教育局局长任总指挥,党委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县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构成见附件。
指挥部的工作职责:
(1)按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确立应急事件级别,启动对应的应急措施。
(2)提出应急行动原则,指挥应急队伍进行现场救护。
(3)协调公安、消防、卫健、住建、应急、综合执法、社会救援机构等系统对突发事件及时应急救援。
(4)根据应急事件性质对县政府和市教育局进行应急报告。
(5)成立现场应急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事发校(园)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事发校(园)派出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在指挥部领导下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抢险增援队伍,做好抢险人员防护,领导组织开展救护工作;研究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及时准确向指挥部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
(6)成立伤患救助领导组,组长由分管体卫艺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负责人和事发校(园)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体卫艺股工作人员和事发校(园)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指导学校制定医疗救护方案,协调卫生系统及医疗机构对伤患人员进行医疗救助。
(7)成立物资保障组,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财务审计股负责人和事发校(园)为副组长,财务审计股工作人员和事发校(园)工作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协调相关部门和学校调集、筹措抢险和救护的物品、物资及救护工具。
(8)成立现场治安协调组,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法规安全股负责人事发校(园)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法规安全股工作人员和事发校(园)工作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协调公安、消防、综合执法等执法部门维护治安秩序,保证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
(9)成立事故调查组,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督导室主任和事发校(园)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督导室工作人员和事发校(园)工作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协调相关执法、执纪部门对现场进行勘查和取证工作,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处理意见。
(10)成立信息通联组,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为组长,事发校(园)工作人员和融媒体中心以及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相关信息的整理、报送;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相关材料的记录、装档、留存;加强与县委宣传部、网信、网监沟通联系、网络舆情监控,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
(11)成立善后处理组,县教育局团委工作负责人任组长,县教育局信访工作人员,事发校(园)工作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安抚伤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意见;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
(二)日常管理机构
成立固镇县教育局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县教育局法规安全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教育局其他各股室组成。其主要职能是:在指挥部领导下,依法组织协调教育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应急事件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对应急事件的预警和监测及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开展对安全救护常识的培训;指导学校对应急事件预案的启动和实施,帮助学校开展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对应急事件伤亡事件的处理与救护。
(三)专家组
固镇县教育局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专家组由县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卫健委、消防支队、住建等的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专家组结合部门职能及相关知识对应急救护提供帮助,参与制定应急处理的技术方案对突发校园安全事件级别以及采取相应措施提出建议,对应急准备提出咨询建议,对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对突发事件的终止及后期评估提出咨询处理意见。
三、监测、预警、报告
(一)监测
各学校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设立日常监测部门,结合具体实际,依法开展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包括由于消防、餐饮、疫情、房舍倒塌、交通、集体活动等教育教学活动可能或已经造成的伤害。由各学校具体开展校园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二)预警
县教育局根据学校提供的信息及危害程度,可能发展的趋势,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
(三)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及时向属地政府及县教育局报告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及其隐患,举报不按照规定履行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报告的责任单位、组织机构和个人包括:各学校(幼儿园),负责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机构;正在进行的教育教学活动、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人员和组织人员以及目睹突发事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在校所有教职工及相关人员。
(四)报告时限和程序
校园突发事件的监测机构,各学校以及相关部门和个人发现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向县教育局或所在地政府部门报告,同时做好续报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等级,县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五)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首次报告应说明事发单位、地点、时间;事件性质、类型;事件的简要经过和现场伤亡情况;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电话;其他有关系的现场救援情况。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专业处置”的原则。县教育局应根据级别分别做出反应,并根据事件突发性质、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和减少危害和影响。
(二)应急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组织教职工、学生和有关人员开展自救、互救;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事故(事件)发生,切断事故灾害链;报告当地应急救援机构;保护现场不被破坏,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现场抢救领导组成立后,领导组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情况碰头会,研究、形成救援方案,组成各应急救援组,指挥、调集快速反应力量,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事故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抢险救援组在指挥部领导下迅速调动应急队伍进行抢险救援,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组织抢险增援队伍做好抢险增援准备;及时准确向指挥部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治安协调组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和治安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和警戒线。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周边群众人身安全,为应急抢险提供交通治安保障。
伤患救助组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联系,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物资保障组根据现场救助的实际需要对所需物资、物品、工具防护设备进行筹集与调配。
信息通联组按照上级相关规定,通过各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新闻稿由本级政府或新闻主管部门审定,并统一发布信息。
(三)应急结束
当突发事件得以控制,次生衍生问题、隐患消除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五、善后处理
(一)善后处置
事发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保险理赔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与保险机构及时取得联系,迅速开展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受灾单位和个人的保险理赔工作。
(三)调查总结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抢救领导组分析总结突发事件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建议,完成突发事件处置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二)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教育系统应急办公室建立指挥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利用有线通信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公文信息报送系统,完善视频会议和图像监控系统。
(三)现场抢险装备保障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抢险装备和器材。
(四)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应在学校中产生,选拔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教职工及志愿者,通过培训,随时参加救险工作。
(五)交通运输保障
应急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需要,保证应急交通工具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
应急办公室协调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事发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特别通道,保证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医疗卫生保障
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基层学校校医或相关医务人员积极参与,伤患救助组负责协调医疗机构组织开展救助工作。
(七)治安保障
指挥部负责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和事发地政府负责治安保障,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事故地区的社会稳定。
(八)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九)资金保障
指挥部应当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必要的资金准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
(十)避难场所保障
事发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立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在紧急情况下为住宿师生提供临时生活场所。避难场所内设应急指挥部、应急供水、应急住宿区、应急照明用电和应急厕所等基本保障设施。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
固镇县教育系统应急办公室要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预案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培训和演练
各学校和教育局各职能股室负责人、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要参加必要的常识性培训。
八、附则
本预案由固镇县教育局制定。
固镇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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